- 註冊時間
- 2017-8-11
- 最後登錄
- 2025-9-9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9331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12450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食藥署修正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擴大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產品範圍
民眾網 2022/06/07 12:02
【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食藥署為加強揭露市面上現場調製飲料之標示訊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業於111年6月7日公告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之產品範圍,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修正重點說明:
一、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之產品範圍,由「咖啡飲料」修正為「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該杯飲料之總咖啡因含量。
二、新增QR Code(Quick Response Code,短陣圖碼)或其他電子化方式,作為可標示方法之一。
業者未依上述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同時,食藥署鼓勵業者主動標示相關之醒語,如避免過量攝取咖啡因飲料、請適量飲用咖啡因飲料或其他等同字義之醒語,隨時提醒消費者選購飲料時之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