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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串接桶裝瓦斯供氣風險高 勞動部修正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勞動部昨(十四)日修正「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為避免火災爆炸事故危害勞工,明定工廠在內等廠場串接使用桶裝瓦斯供氣應注意相關安全規定,包括桶裝瓦斯總容量上限一千公斤、應存放在室外、加裝安全閥、設置地震警報器並標示緊急聯絡人等。
勞動部指出,近年環保意識抬頭,許多工廠、養菇場、花卉養殖場等廠場將燃燒設備燃料從燃油改為燃氣,又因受限於供應管線、場地等因素,採取串接桶裝瓦斯代替儲槽供氣方式供廠場使用,風險甚高。本次新增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191條之1,明定消費事業單位將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供廠場使用,串接總容量不得超過一千公斤,應設置於室外並採取防止液封措施,加裝防止氣體噴洩裝置、逆止閥,選用符合CNS國家標準或ISO國際標準管線,設置漏洩及地震偵測自動緊急遮斷裝置,並於明顯處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勞動部說明,考量消費事業單位將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供廠場使用,除應遵循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191條之1第1項各款規定外,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同條第2項規定,同時須依消防法第6條第1項及其附屬法規等相關規定設置必要的消防設備,同規則第245條第2項則明定一年緩衝期,相關修正於一百一十二年九月十四日施行,使業界有緩衝時間因應新增規定改善安全設施。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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