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始祖
尋求信仰的根源是宗教性存有(人)的一種倫理行動——是他的責任——因為「至聖的」並不是靜態的不動者,而是一個不斷召叫我們、自身亦在歷史中行動、要求我們回應祂的那一位(the One who calls, acts and requires our responses)。而這個至聖者指示我們尋訪祂的方式常常是要我們探問舊路(耶六16)——也就是說,要我們去朝聖,去尋訪聖祖的芳蹤。
我們常聽說,亞巴郎/亞伯拉罕是沙漠一神信仰——猶太教、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中可被共同追朔到的信仰始祖。在宗教敘事的傳統中,我們看到猶太教承繼了依撒格/以撒的血脈,伊斯蘭教則宣稱他們是依市瑪耳/以實瑪利的後裔,但兩者都有著共同的父親——亞巴郎。身為一神信仰的一員、後猶太教中的革新份子,基督宗教似乎理所當然地(?)與她們有著相同的始祖。
以上觀點其實沒什麼錯誤,但似乎卻沒有深入基督宗教的新約敘事。首先我們要肯定的一點是,我們的信仰始祖是個「人」——我們當然都是為天主所造,但卻是被人所生。其二,信仰的始祖是某個民族的起源,而這個民族的建立源於天主的應許(創廿一18、廿二17)。有趣的是,在這樣的脈絡下,救恩總是排他性的(exclusive),似乎與基督宗教的普世(universal)救恩觀相反(但不是普救論,請自己說三遍)。
我常常在想,天主的救恩到底能有多廣。天主中悅亞伯爾/亞伯,卻也憐憫了加音/該隱——他該死,但天主仍賜給他一個記號以免受仇害;祂揀選了依撒格,卻沒有忘記依市瑪耳——他雖不是所應許的那一位,但天主仍俯聽哈加爾/夏甲的祈禱。這些都是事實,記載在舊約聖經當中。我們可以追問的是,他們有得到天主的救恩嗎?基督徒是否勇於像巴爾塔薩(Hans Urs Von Balthasar)那樣追問:「我們敢否盼望所有人都得救(dare we hope that all men be saved)?」但若追朔我們的信仰始祖至一個「人」,我們似乎總是會得到一個非此即彼的答案。
沒錯,我們信仰的始祖應該是個「人」,但這人對基督宗教的信徒來說不應該停留在亞巴郎的身上。我們必須回到若望福音第八章耶穌與法利塞人爭辯關於他們始祖的故事中。在那裡,猶太人和耶穌爭論說他們的父是亞巴郎,但耶穌卻指出他們的父是魔鬼(若八44)。在被罵得霧煞煞之時,耶穌基督講了一句相當關鍵的話:「在亞巴郎出現以前,我就有。」(若八58)大家在那兒爭論自己的血統,耶穌基督卻將焦點指向祂自己。
基督、我們傳報禰的聖死、我們歌頌禰的復活、我們期待禰光榮地來臨。
事實上天主只遺棄了一個「人」,也只揀選了一個「人」——這人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天主藉永恆的否(eternal No)遺棄了他,又同時藉永恆的是(eternal Yes)揀選了他,而我們不過是「在他內」蒙揀選(弗一4)——這是巴特(Karl Barth)所教導的預定論。因此天主將救恩給了依撒格,不代表祂不施恩予依市瑪耳;重點是,當人與天主聖言——耶穌基督——相遇時,是否選擇聆聽、接受並且順服祂(若八47),就像聖母童貞瑪利亞那樣?這樣的行動決定了我們的始祖是誰。在這相遇相交的過程中,那宣稱在亞巴郎出現之前就「有」的,就不再僅僅是歷史的耶穌,而同時也是我們信仰的基督,我們唯一的始祖。
來源:樂山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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