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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春雷一響萬蟲出沒 業者沒執照就收錢噴藥防蟲最高罰15萬元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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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27 01:23:3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春雷一響萬蟲出沒 業者沒執照就收錢噴藥防蟲最高罰15萬元

聯合新聞網 2023/02/26 11:34

24節氣「驚蟄」3月6日即將到來,也是春雷一響萬蟲出沒的季節,不少人清理居家環境,會購買殺蟲劑或是找相關業者噴灑藥物,避免蚊蟲病媒孳生。然而去年有業者未領有許可執照,違法從事病媒防治業務挨罰,台北市環保局提醒,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規定者,最重可處15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定期整頓環境可有效避免害蟲病媒滋擾,一般市售殺蟲劑、防蟲鼠產品及病媒防治作業所使用藥品,均屬於環境用藥,誤用或濫用恐致環境污染與影響人體健康。

安全選用環境用藥的4要原則,環保局指出,「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如蚊子、蒼蠅、跳蚤、蟑螂等;「要合法」認明合法登記,注意產品標示須有環保署核准許可證字號;「要時效」確認產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以免買到過期劣藥;「要識標」使用前先看產品外包裝的標示。

環保局說,民眾委外施藥要洽詢合法病媒防治業者,在執行病媒防治前,也要充分與業者確認其「病媒防治施作計畫書」,例如業者許可執照字號、專業技術人員簽名、防治性能(害蟲)、施用藥劑品名及許可證字號、施作時及施作後的應注意事項等規定。

去年9月,一家清潔公司未領有許可執照,卻從事病媒防治業務,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規定,遭環保局告發開罰。環保局提醒,違者依法可處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罰鍰,將持續查核違法病媒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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