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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至10月底禁止捕撈鰻苗 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
聯合新聞網 2023/02/28 11:59
鰻魚養殖是我國長久以來的傳統產業,目前養殖所需的鰻苗來源需要依賴野生捕撈的天然苗,因此僅有特定時間讓漁民捕撈鰻苗。新北漁業處表示,鰻苗捕撈期即將結束,呼籲漁民遵守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捕撈鰻苗規定,讓鰻魚資源得永續利用,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為維護鰻魚資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去年公告修正「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自今年起於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核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漁業處表示,新北市捕撈鰻苗主要在河海交會口附近,漁民主要使用手抄網、小型人力叉手網或小型張網等漁具作業;「鰻魚苗」漁汛期適逢冬季並跨越年度,部分漁民藉由捕撈鰻苗賺取「年終獎金」。
漁業處指出,為利鰻魚資源量的補充,依現行中央法規,一年之中有8個月是禁止捕撈的;如今隨鰻苗捕撈期即將結束,呼籲漁民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勿於禁捕期捕撈鰻苗,讓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維持資源永續利用,產業得以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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