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59|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網路販賣物品小心觸法 販賣動物用藥品最高裁罰45萬元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3-4-14 01:49:0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網路販賣物品小心觸法 販賣動物用藥品最高裁罰45萬元

台灣好新聞/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2023.04.13 20:46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民眾於網路販賣物品要小心,如違法,將依法裁罰或移送法辦。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動物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勿上網任意進行買賣,以免為了賺小錢而賠大錢,甚至可能要負擔刑責。因為在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就屬違法行為,提醒民眾切勿隨意於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更不得無照販賣動物用藥品。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才能在實體店面販售動物用藥品,網路販售或無照販售皆屬不法行為,將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該處111年查獲3件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案件,各依法裁罰9萬元。另查獲2件動物用禁藥為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已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表示,去年查獲的3件網路販賣合法動物用藥品案件,為民眾隨手將家中寵物不用的藥品上網低價拋售,結果商品還沒賣出,即遭查獲並開罰9萬元。網路也常見到賣家販售私自從國外購入的水貨藥,這些動物用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屬動物用禁藥,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可處6個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提醒民眾,如有使用動物用藥品的需求,應依獸醫師建議使用動物用藥品,並且慎選合法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購買,確保動物用藥品品質外,也守護毛小孩健康。民眾如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法規有疑惑,可電動保處專線06-6323039轉25詢問。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8 01:53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