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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愛妻不告而別 男在「兒子的平板」驚見綠光真相:跟小王拍婚紗了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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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29 03:21: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愛妻不告而別 男在「兒子的平板」驚見綠光真相:跟小王拍婚紗了

編輯:朱冠宇 2023-11-25 14:21


兒子的平板竟藏妻子不告而別的真相。嘉義一名游姓男子某次在孩子玩遊戲的平板裡,看見失聯高姓妻子戴他綠帽的證據,高女不只和陳姓小王在臉書私訊情話綿綿,「我們一起離開嘉義好嗎」、「哥哥我記得你說還要拍婚紗照嗎」,高女還說:「我把上線狀態弄掉了,不然老公會疑神疑鬼。」氣得游男崩潰提告。

判決書指出,游男指控陳男與高女有染,並導致妻子離家,求償100萬元。陳男和高女除留下「我累到有點想哭」、「捨不得妳」;「我還卡在婚姻」、「昨天真的很抱歉,發展太快」等情話,也討論兩人未來的話題。

陳男問高女要繼續或就此打住,得到「可以不要這麼快嗎」回答,陳男再指「但事情都發生了」、「我想再繼續走下去,這是注定好的」、「這輩子要來再續前幾世的未了情緣」,看得高女心軟「現在就卡住了,要走這條路就被某人卡住了」。陳男則乘勝追擊,「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會喜歡妳那麼深了」、「妳不回家都針對我了,妳要離婚也針對我,我好想哭」。

高女之後稱「我離不開兒子我想帶走」、「哥哥我記得你說還要拍婚紗照?我好奇你夢到什麼欵」陳男則回答:「我夢到你跟我結婚之後我答應妳要去拍婚紗照,」

不過,陳男除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沒提出書狀作為聲明或陳述。法官審酌雙方對話紀錄,認定陳男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破壞游男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程度,情節重大,判陳男應賠償游男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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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王拍婚紗了??離婚雖然成全小王  事到如今  游男要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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