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83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違法罰超重!食藥署提醒攜帶藥品入境「這點」要小心:被發現最高罰200萬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絲襪美腿區主題分享達人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7-3 14:37:5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違法罰超重!食藥署提醒攜帶藥品入境「這點」要小心:被發現最高罰200萬

eNews新聞網/張毓函
2024.07.03 11:15
   

隨著暑假的來臨,出國旅遊的熱潮也隨之升溫。為了讓國人在旅途中能夠安心、健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特別提醒大家,出遊時應攜帶的常備用藥,以及藥品出入境的相關規定。

首先,食藥署建議出遊時應備有以下五種藥品:

解熱鎮痛藥:如乙醯胺酚類(Acetaminophen)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包含阿斯匹靈(Aspirin)及布洛芬(Ibuprofen)),能有效緩解頭痛、牙痛、經痛、關節痛等疼痛,並具退燒功能。
抗組織胺藥:可用於緩解過敏症狀,如流鼻水、皮膚過敏等。短效型和長效型抗組織胺的選擇需要根據個人情況謹慎使用。
暈車藥:乘坐飛機、輪船、長途巴士或汽車時,動暈症狀如頭暈、腹部不適、噁心嘔吐等,暈車藥可以有效緩解這一類症狀,但需注意可能引起的嗜睡副作用,尤其是與抗組織胺藥同時使用時,更需謹慎。
腸胃用藥:腹瀉、便秘等問題在旅途中並不少見,備上適量的腸胃用藥可以應對這些突發狀況。
外用藥膏:攜帶蚊蟲藥膏或外傷藥膏有助於減少紅熱腫痛的不適和感染風險。


出國旅遊,個人用藥建議與特殊情況應對
對於藥品的選擇,如果有疑問,建議可以諮詢鄰近社區藥局的藥師,獲取專業建議。此外,慢性病患者出遊時,應記得攜帶平時服用的慢性病藥,以避免因用藥中斷而影響病情。若是預計前往衛生環境較差或有流行病風險的地區,建議提前到旅遊醫學門診諮詢,瞭解是否有需要特別準備的藥品或需要提前施打的疫苗。


攜帶藥品入出境,相關規定「藥」注意
至於藥品的出入境規定,食藥署提醒,返國旅客攜帶藥品入境,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的限量規定。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處方藥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

特別提醒,如果有在使用慢性病藥或管制藥品且需要隨身攜帶出國,應記得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另外,於國外購買當地藥品回國,要注意藥品是否含有我國管制藥品成分。各國管制藥品規定不一,出境時除需注意欲前往目的國相關規定外,亦需留意回國時管制藥品攜帶入境之規定。


最後,食藥署強調,出國後攜帶藥品入境,僅能供自用,不得販賣,違者將可依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亦有可能涉及同法第83條刑責。希望大家在享受旅遊的樂趣之餘,也能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自身與他人的健康與安全。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14 05:4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