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633|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活情報] 租屋電費新制上路,租客權益大提升,2大重點報你知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民俗耆老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7-18 18:29: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租屋電費新制上路,租客權益大提升,2大重點報你知

CNMA新聞聯合網/
2024.07.18 08:00
   

記者:李宥漮 內政部報導

內政部日前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新制,113年7月15日起正式上路,未來租屋電費以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而非以用電度數計算者,電費收取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房東未依照內政部所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向房客超收電費即屬違法,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則可加重處罰。市民遇有違法情形可向地政局檢舉,如有相關租屋相關糾紛,則可向本府消保官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市府各相關單位並將加強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以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

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113年7月15日起所簽訂之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新制,舊約不會溯及適用,但若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租屋電費新制主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一、電費計收標準:除了每度電費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收取的電費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租屋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二、租屋電費資訊:房東在收取電費時,應提供租屋電費資訊給房客知悉,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

陳淑美進一步說明,鑑於近年學生因租屋產生的安全及糾紛問題愈來愈多,地政局推出「百年樹人。地政領航」計畫,透過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至高中職、大專院校辦理講座,並宣導校外租屋安全、簽約注意事項、糾紛解決管道等面向,提升學生對於租賃權益相關意識,強化學生校外賃居安全。

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已開放下載新版租賃契約書範本、懶人包及常見問題Q&A等租賃電費新制相關資訊,歡迎房東、租客或有需要的市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Rank: 12Rank: 12Rank: 12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24-7-19 06:50:30 |只看該作者
真是30年只會前進一小步
效率真是高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2-5 09:54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