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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48386/
更新: 2024年08月13日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2022年底,台中市新社區公墓旁驚爆一起「台版柬埔寨」案,詐欺集團4惡徒將死者林姓男子強行拘禁,林男反抗,卻遭4人用球棒手銬活活打死,再搬運屍體到新社棄屍。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庭,認為4人犯的是傷害致死罪,判處10年6月至16年6月不等徒刑,犯嫌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一審量刑妥當、駁回,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益亨等16人(其中12人涉強盜罪,未參與命案,另行審理),模仿柬埔寨的「豬仔模式」,於2022年刊登小廣告,誘騙想要貸款、求職者上鉤。他們先帶被害人到銀行申辦帳戶,再誘騙到台中市北屯區的「控房」,洗劫身上財物後,再戴上手銬、腳鐐、蒙眼、封嘴,囚禁於房內,直到帳戶被警示無法使用。
死者林男受騙進入「控房」後,驚見屋內擠滿被上手銬、蒙眼的男女,立即反抗後,遭劉男等4人持鐵製手銬重擊頭部,再持球棒猛打,10分鐘即被活活打死,屍體被運至新社簡單掩埋。
一審量刑最重的劉益亨(33歲)判刑15年6月,共犯鄭名良(22歲)與另一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加重其刑判16年6月;其餘二名共犯任睿麟(30歲)、黃偲維(21歲),各判12年與10年6月,任男與黃男另犯私行拘禁罪,各判6月,可易科罰金。
台中地檢署以4人年輕力壯,卻淪為詐欺共犯,暴行殘忍無值得憐憫之處,依殺人罪起訴,建議量處12至18年徒刑;但4人皆辯稱沒有殺人犯意,只是要教訓死者。
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庭則認為,涉案少年作證林男死亡後,曾被要求為林男急救,顯示劉男等4人無殺人之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判決,量刑比檢方求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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