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339|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交通部預告修法 「入侵捷運輕軌」最高罰百萬 [複製連結]

Rank: 9Rank: 9Rank: 9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8-30 11:13:0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49811/
更新:2024年08月29日

【記者莊璦筠/綜合報導】去年台中捷運發生吊臂墜落軌道事故,高雄輕軌也頻傳入侵路線事故,交通部29日預告修正《大眾捷運法》,未來民眾或車輛進入捷運路線、橋樑、隧道以及場、站內非供公眾通行範圍,以及軌道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妨害行車安全,可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交通部預告修正《大眾捷運法》,增訂非大眾捷運系統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場」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並增訂於大眾捷運系統軌道或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妨害行車安全的相關罰則,也同步提高闖入大眾捷運系統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罰則。

交通部表示,考量大眾捷運也是鐵道運輸系統的一環,參照《鐵路法》對於安全條文的架構,完善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事故通報機制,以確保行車安全,並強化主管機關對於營運機構監理機制。
交通部指出,鑑於現行輕軌系統多採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營運, 導致時常有行人或車輛闖入非供公眾通行之鐵路路線範圍,因此提高罰鍰額度。

交通部表示,非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人員,進入捷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場、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場所,從現行罰1500到7500元,修法草案提高至1萬元到100萬元,在大眾捷運系統軌道或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妨害行車安全,也將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修正內容還包含,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就其營運列車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應有效保存;其保存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捷運營運機構及相關人員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調查。

交通部指出,未提出安全管理報告或未有效保存營運列車的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的紀錄;以及違規、妨礙或拒絕配合地方主管機關的檢討或調查,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表示,草案預告60天,收集各界意見,後續完成法制作業後將可公告,上路時程目前還未確定。
=========================================================
感想:輕軌這類軌道可能跟一般道路有共通之處的非專用軌道設計,政府除了修法提高入侵軌道的罰則外,也要加強號誌的標示,以避免民眾誤闖。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1-31 06:39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