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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被丟掉兒氣炸告到底 媽認罪仍判刑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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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9-17 18:53:3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被丟掉兒氣炸告到底 媽認罪仍判刑

上報/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09.17 17:35
   
嘉義一對母子長期感情不睦,今年2月,60多歲簡姓媽媽將20多歲兒子收藏在家中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書丟掉,兒子發現後憤而提告,媽媽事後雖向兒子道歉且有意和解,但兒子堅持告到法院。



嘉義地院法官訊後認為,2人是母子關係,但該名媽媽未尊重兒子的財產權,日前依《刑法》毀損罪判簡性婦人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



《進擊的巨人》是日本漫畫家諫山創的漫畫作品,劇情描述人類與巨人間的衝突,人類居住在由高牆包圍的城市,對抗牆外會吃人的巨人,漫畫系列截至2021年6月發行至第34卷,出版後在海內外都創下驚人銷售成績,在日本國內累計發行量更是突破8600萬冊。



判決書指出,60多歲媽媽與20多歲兒子長期感情不睦,今年2月6日,媽媽未經兒子同意,將兒子收藏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丟掉,事後兒子發現滿漫畫書不見,氣炸揚言提告。警訊時,媽媽鬆口是她丟了兒子的漫畫書,且她願意和解,但兒子堅持不和解,訊後檢方依法起訴。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媽媽毀損兒子漫畫,符合《家暴防治法》中,對家庭成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也構成了《刑法》毀損罪,但因《家暴防治法》對家暴最沒有柯處刑罰規定,仍因依《刑法》來論罪。




法官審理,認為2人是母子關係,但該名媽媽未尊重兒子的財產權,恣意犯下本案,考量媽媽坦承犯行,有和解意願遭拒,又未能賠償損失,加上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價值不高,依《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罪處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天,全案可上訴。(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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