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8-5-21
- 最後登錄
- 2025-2-10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6515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7784
- 相冊
- 0
- 日誌
- 0
![Rank: 13](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3.gif) ![Rank: 13](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3.gif) ![Rank: 13](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3.gif) ![Rank: 13](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1.gif)
狀態︰
離線
|
紙黏號碼車牌太假漏餡 掛偽造車牌被逮駕駛慌怕被關
匯流新聞網/謝 東明
2025.01.18 06:0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郭欣衡、鄭毓霖等人,日前凌晨約於1時左右巡邏時,經過南屯區大觀路段,看見1輛白色賓士雙門跑車,車牌與登載的凌志車款不符,立即上前盤查。20歲蕭姓駕駛疑言詞閃爍,而且車輛前擋風玻璃下的車身號碼,竟刻意用卡片黏貼住,企圖規避查證。員警當場查獲蕭姓駕駛,涉嫌懸掛偽造車牌上路。
第四警分局表示,員警當時要求蕭姓駕駛,打開引擎蓋以確認車身號碼,但他一度消極不配合。直到員警告知可能有觸法之虞,擔心遭受牢獄之災的蕭嫌,這才同意受檢,員警發現他所懸掛的車牌,不僅沒有防偽標籤,材質也特別輕薄,確定是偽造車牌。而蕭嫌見事跡敗露,則擔心地頻頻詢問「會不會被關?」。
警方調查,蕭嫌與友人在南投地區聚會,而且會後決定再到台中夜店續攤。沒想到,車剛停好就被警察盯上。盤查過程,蕭嫌再三推託,辯稱自己不是車主,而且頻頻顧左右而言他,卻更加讓員警起疑。這輛白色賓士轎車,車牌不僅懸掛他車車牌,眼尖員警更進一步發現,懸掛車牌材質跟常規不同,顯然是偽造的。
第四警分局表示,全案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另外依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嫌,依法將蕭姓駕駛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四警分局長陳祥麟表示,車輛懸掛偽造、變造號牌行駛,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外,也同時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訂購、懸掛偽造車牌使用,避免觸法而得不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