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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貼太黑要罰?新車隔熱紙「透光率」明年納管
引新聞
引新聞/張芸瑄
(記者張芸瑄/綜合報導)台灣多數小客車常於擋風玻璃及車窗貼附隔熱紙,但目前僅針對計程車(含多元計程車)有明確規範。交通部今(28)日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建議前擋貼70%以上、前側窗貼40%以上透光率的隔熱紙,並公開12家建議品牌與型號。此規範預計自明年起對新車正式納入法規管理。
目前國際間多將前擋與前側車窗的可見光透過率標準訂為70%以上。公路局表示,考量國內氣候、交通安全及用車習慣,並參考各國作法後,決定以車輛B柱為界。B柱前屬於行車安全關鍵,B柱後則關乎乘車安全與隱私,因此建議前擋使用70%以上、前側窗使用40%以上透光率之隔熱紙,以兼顧安全與實用需求。
針對計程車,因涉及治安問題,建議前擋玻璃黏貼70%以上透光率隔熱紙,後側窗與後擋風玻璃則為40%以上。此舉旨在確保駕駛過程中有良好視線,保障行車與行人安全。
為協助民眾挑選合規產品,公路局已請業者依國家標準CNS 12381或國際ISO 9050規格,送交專業機構檢測產品透光率。經審查符合建議標準者,由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公告於「監理服務網」。截至6月底,共12家廠商、39組產品通過驗證,數量仍持續增加中。
公路局長陳文瑞指出,擋風玻璃與車窗明暗程度將影響駕駛視野與操作判斷,因此交通部將此議題列為「道安三箭」之一,並計畫先行推動宣導教育。自明年起,新購車輛將納入法規規範,具體實施日期仍視配套措施公布為準。
陳文瑞也補充,目前尚無針對既有車輛納管的計畫,但仍建議民眾更換隔熱紙時,優先選擇符合建議標準的產品。
此外,公路局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若計程車未依規定裝設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門玻璃貼不透明反光紙,將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
若未依限參加定期或臨時檢驗,依第17條規定,車主亦將受罰900至1800元;逾期1個月以上者,將吊扣牌照,待驗車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者則註銷牌照。此外,若車輛經檢驗不合格,未於1個月內完成修復與申請覆驗,或覆驗未通過,亦將面臨吊扣牌照的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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