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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81758/
更新:2025年08月29日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中國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祕書長傅文齊、執行長李宛平二人,受廣東省台辦等中共軍事機構掩護機關指示,自2009年起替中共發展組織,安排我國軍官、政治界人士與立委等12人出國交流,雖企圖吸收未果,但李宛平遭判刑1年定讞。
北院判決指出,李宛平於2008年間就讀廣州暨南大學,結識同校傅文齊,兩人於在學期間陸續認識中共情工人員。自2009至2016年間,他們多次以宴飲、球敘、支付食宿費等方式,邀約掌握我國作戰計畫與人力規劃的高階軍官、政治界名望人士、立委及國會助理等12人赴中國或第三國,並安排與中共人員見面,所幸皆未被吸收。
檢方查出,李宛平、傅文齊於2012年間非法介紹2人就讀暨南大學經濟研究所博士班。事後,兩人擴大仲介生意版圖,於2013年4月間,利用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的名義,私自與暨南大學簽訂招生協議,取得暨南大學在台招生授權,並受委託收取報名文件及費用,未經許可陸續仲介15人前往就讀,不法獲利近300萬元。
北院審理時,李宛平主張她「不確定故意」等辯詞,但法官調查,早在2010年,她曾企圖吸收一名王姓上校,對方曾提醒她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疑慮,但她仍掩飾中共情工人員身分協助吸收台灣高階軍官、立委與國會助理,因此認定她是明知故犯。
法官審酌,雖未成功吸收,但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且犯行長達8年,接觸對話多達12人,超出社會容忍範圍,因此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
至於非法替中國教育機構在台招生部分,法官考量,她為圖謀私利不顧法令,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刑6個月,及行使登載不實文書罪處刑2個月,合併執行7月,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上訴定讞;同案共犯傅文齊已逃亡海外,自2019年起遭通緝迄今未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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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共諜很多,現在政府比較重視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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