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貓阿狗」不能抽! 衛福部釐清IRB抽血規範:限執業醫事執行
衛福部發出最新補充函釋,強調抽血無論是拿來診斷、治療,還是做研究,
本質上就是醫事專業技術,一定要由醫師、護理師或醫檢師等具執照、且有職業登記者才能執行。
台師大女足隊爆出「抽血換學分」爭議,學生連續14天、每天被抽血3次,甚至還不是由醫事人員執行,震驚社會。對此衛福部發出最新補充函釋,強調抽血無論是拿來診斷、治療,還是做研究,本質上就是醫事專業技術,一定要由醫師、護理師或醫檢師等具執照、且有職業登記者才能執行。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日前在立院衛環委員會直指,衛福部2012年的一紙函釋,認定經IRB(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的研究計畫,抽血行為不算醫療行為,等於讓研究單位可「亂找人抽血」,怒批是「阿貓阿狗都可以抽血,推孩子入火坑!」當時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會「亡羊補牢」,一個月內檢討相關函釋與行政指導。
衛福部在8月19日發出最新補充函釋,明確指出,依「人體研究法」第2條,人體研究應兼顧研究風險與利益平衡,血液屬於人體檢體之一,採血行為無論用於診斷、治療或研究,均屬醫事專業技術。未來僅限醫師、護理人員及醫事檢驗師等具專業訓練與執照者才能執行,以保障受試者的生命安全。」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28日)說明,過去2012年的函釋是針對人體研究計畫,如果已經通過IRB的審核,醫事人員就能依審核證明替受試者抽血,無需處方箋,當時是考量「人體研究非屬醫療行為」,因此不必再拿醫師處方,但外界卻因此誤解,以為「既然不是醫療行為,誰都可以抽」,導致爭議。
劉玉菁強調,抽血是需要訓練的醫事專業技術,必須由具職業登記的醫事人員執行,才能保障受試者健康與生命安全。此次補充函釋明確定義抽血為醫事專業行為,未來所有人體研究都必須遵循,不得再隨意操作。
來源:自由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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