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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裝修] 避開裝潢陷阱!消保官曝簽約前一定要確認「這件事」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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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9-8 08:45: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避開裝潢陷阱!消保官曝簽約前一定要確認「這件事」

好房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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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隨著大批預售屋陸續交屋,房市也迎來裝修高峰期,近期室內裝修消費糾紛頻傳。新竹縣政府消保官提醒民眾,挑選業者時務必確認其具備合法設立資格,並建議參考內政部公布的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範本訂約;此外,在簽約前一定要要求業者出示合格的室內裝修設計證照,以避免日後爭議、保障自身權益。

消保官指出,近期接獲多起申訴案件,部分消費者透過網路找到評價良好、號稱合法登記的設計公司簽約,但實際施工卻問題重重,不僅報價單缺乏細項與材質標示,工程中還任意加價、拖延工期,甚至對施工瑕疵消極處理;另有案件發現,承攬的設計公司根本未具合法執業資格與證照,卻仍進行主要設計、工程協調及現場監工。


對於消費者申訴案件,消保官已會同縣府工務處稽查,發現其中一家被檢舉公司,其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已逾期,且未依法聘任專業技術人員。

經移送內政部國土署後,確認業者確有違規,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5條予以警告,目前主管機關已要求其依規處理,並因業者事後變更事業項目與公司名稱,正持續追蹤辦理中。至於另一起無照承攬案件,工務處亦依同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要求業者提出相關證明與書面說明。

消保官陳雅芳表示,依照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違反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官指出,裝修費用動輒上百萬、上千萬元,為確保自己的權益,建議民眾裝潢簽約前可至內政部「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確認業者是否為合法設立之公司,簽約前仔細審閱合約,確認合約內容、了解付款方式、保固條款、驗收標準等。

內政部國土署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擬具「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在未公告前,建議民眾參考內政部訂定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以預防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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