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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北方游牧民族的南下侵擾,始終是中原王朝揮之不去的陰影,在漢朝鼎盛時期,少年將軍霍去病以「封狼居胥」之舉震懾匈奴,使後世對草原民族留下了野蠻、殘暴的刻板印象,其中最受中原士大夫詬病的,便是匈奴的「父妻子繼、兄死娶嫂」婚姻制度,被視為悖逆人倫的惡俗。然而若從草原民族的生存環境來審視,這種習俗並非荒謬,而是一種務實的生存策略,不僅能保障寡婦的庇護與生活,也能防止財產外流,並確保子嗣的撫養與延續。
根據《搜狐網》報導,這種特殊的婚姻制度被稱為「收繼婚制」,若一家之主過世,長子可以娶庶母為妻;若兄弟亡故,仍在世的男性可娶亡者的妻子。從中原人的角度來看,這無異於亂倫,與儒家倫理背道而馳,因此遭到強烈排斥,但對草原民族而言,這卻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
保護寡婦
草原環境嚴酷,戰事頻仍,男性壽命普遍不長,女性若遠嫁他族,一旦喪夫,往往會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收繼婚讓她們能繼續留在夫家,獲得庇護與資源,避免流離失所。這不僅是一種婚姻制度,更是一種對弱勢群體的社會保障。
防止財產外流
游牧民族的財富主要體現在牛羊等牲畜,而非土地,若寡婦改嫁他族,極可能將牲畜一併帶走,造成家族財產流失。透過收繼婚,亡者的配偶由家族內部成員承接,不僅能避免財富外流,也維繫了家族和部落的經濟命脈。
維繫血脈與子嗣
草原民族推崇「多子多福」,因人口數量直接影響部落的戰鬥力與生存能力。當父親戰死後,收繼婚確保了孩子能在原家庭成長,不致成為孤兒,這既維護了血脈的延續,也鞏固了部落的整體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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