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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1-12 01:02: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有關替亡人出散


一、對亡人有益的出散

出散,是漢語言語境下中國穆斯林對施捨一詞的習慣稱謂,既指財物施散,也指帶有特定舉意的善行轉讓。老回回把施捨稱為出散是有原因的,在他們的意識裡,出散並不完全等同於社會性捐贈或扶貧賑濟。出散帶有一定的信仰色彩,蘊含取悅於主而做的意念伴隨其間,故出散也曰出乜帖,乜帖直譯為舉意,即舉意虔誠為安拉而做,宗教義理深厚。

出散和幫助他人,不僅是伊斯蘭教義重點宣導的善行,更是穆斯林日常生活中一件必不可少的美德,扶危濟困是信仰者的標誌之一。何止如此,即便對歸真後的亡人,穆斯林親友都會設法讓他們分享這一善行帶來的裨益。換言之,就是穆斯林亡人的子孫或親友通過自身行善的形式,包括出散和其它善功,舉意把回賜求主轉給已故親人,從而讓他們的靈魂得到益濟。本文重點討論這一話題,即對亡人有益的出散行為。

通過活人所做善功來益濟亡人,華北地區通常把這一行為稱之為搭救亡人。搭救這個詞我們可以從兩個緯度理解,一是亡者是有信仰又有過失的,因為有信仰是獲得搭救的資本,有過失才需要搭救,這是幾乎所有穆斯林的境況。二是搭救者本人須有資質和善功,自身沒有信仰不具搭救資格,自身沒有善功缺乏搭救資本。故搭救這一行為的正確實施,搭救者和被搭救者之間是有條件和要求的。

具備了這些條件和要求,搭救或曰益濟亡人的方式就寬泛了,不僅遊墳、過乜帖、出散這單一形式,舉凡我們所能做的宗教功修,都可以舉意把回賜求主回報給我們所舉意的亡者,讓他們高貴的靈魂共用安拉賜予我們善功的報酬,而我們的報酬可望不會減少絲毫。

經典中記述有一些經文:

“我們的主啊!求你赦宥我們,並赦宥在我們之前已經通道的教胞們……。”(59:10)

“我的主啊!求主赦宥我和我的父母……。”(71:28)

“我的主啊!求你慈憫他倆,一如他倆在我幼年時養育我的那樣!”(17:24)

艾卜胡萊傳述:穆聖說:一個人去世了,他的一切工作終結了,唯有三件除外:長川的施捨;益濟人的知識;清廉的子女。《穆斯林聖訓實錄》

伊本·阿拔斯傳述:塞阿德·本·烏巴德的母親去世時,塞阿德不在家,後來他來問使者:“真主的使者啊!我母親去世時,我不在家,若我替她施捨,她能否受益?”使者說:“能受益”。塞阿德說:“請你作證,我的米哈拉夫棗園已成為替她的施捨之物”。《布哈裡聖訓實錄》

楊阿伊莎傳述:一個人來問穆聖:“我的母親突然歸真了,我想如果他活著能說話,她定會出散,如果我替她出散,她能得到嗎?”穆聖回答:“能得到”。(《布哈裡聖訓》與《穆斯林聖訓》輯錄)

《艾哈麥德聖訓集》中有一則傳自艾卜胡萊的聖訓:一個人在天堂中,品級不斷的升高。說的就是子女,親朋,他者,後人,為這位耕耘一生並擢升天堂的信士所做祈禱,受益者感恩,功德濟世延續等所帶來的報賞,安拉把這一切回賜給已是天堂居民的他,他在天堂中的恩澤不斷加贈。有學者說:“清廉的子女一直為父母求饒,直到他們被恕饒,然後他們在天堂中升高了品級。”

據此,我們得出結論,一位信士歸真後,他益人濟世的善功依然可以到達他,他活著時修建的清真寺,贊助的學堂,為客人備下的房屋,開鑿的水源、田園、道路,可以延綿後世的各種施捨,包括他教授的知識,留下的清廉子女,促成的友誼關係,印刷的書籍,開創的文化事業等,都會源源不斷的為其增添善功和品級。

在穆斯林通達兩世的認知裡,善惡不是單一的因,它的果報會在同一時空或另一時空中必然發生。人的死亡只是一個轉折,之後,生命會以另一種形式存在,所謂善惡有報,並非一次性終結,後輩和後續因素會影響到賞善罰惡的程度,或許會延綿至世盡。天堂居民因自身川流不息的善功和子孫親朋的祈禱與善功受益,即是一個例子。

因此,出散作為一種善功,它是一種深懷敬畏於其中的施捨,它遠離沽名釣譽,不含世俗訴求,它純粹乾淨,只立意為安拉而做,只為博取他的悅納、他的善賞,宗教性的出散是所有施捨中的極境。懷著這樣的虔誠與善念,舉意把出散的回賜求主轉給父母師友,何嘗不可?何嘗不會回賜滿滿!

二、替亡人出散如何舉意?

出乜帖或曰宗教性舍散,舉意最重要,缺乏正確的舉意或許不止沒有回賜這麼簡單,甚至會傷及信仰,此非危言聳聽,而是鮮活的現實。如前文所述,既然出散是一項宗教善功,必須要有純誠因為主的意念。萬事憑舉意,舉意一旦錯誤,沽名釣譽,利益交換或完全偏離了主旨,結果將會大相徑庭。

比如某寺坊回民,在殯埋亡人的當天下午,亡人家屬便按一日三餐往外出散,基本都是一個人的飯量,除主食飯菜外,還要送上一壺茶水,細微到如給家人送飯一般;選擇出散物件也多與亡故之人相仿,若無合適物件則端到寺裡出散給阿訇,連續七天日不錯影。除食物外,子女還要在周年或忌日購買衣服鞋襪出散,選擇物件基本同前。在紀念亡人的特殊日子,孝順的子孫專挑亡人生前愛吃的食品出散或擺桌。

這些發生在信仰淡薄地區普通信眾群體中的事例,並非虛構,而是真實存在,只是表現形式略有不同而已。凡此種種,我們很難指責家屬不夠虔誠或不夠大方,但稍懂教義或稍有畏主之心的人,對這樣的出散怎敢苟同?本來出散是善功,獻出連心財帛更屬善意,基於疼慈已故親人的目的也無可厚非,但是錯就錯在了無知和錯誤動念上,不僅功虧一簣,結果還讓自己信仰蒙傷。

活人需要衣食住行,亡人難道不需要嗎?正是懷著這些錯誤思維,加之社會大環境影響,傳統鬼神文化和村規鄉俗作祟,讓許多生活在漢文化碾壓下的少民個體,背離了伊斯蘭信仰,在諸如燒紙,上供,送寒衣,掃墓,祭祖等習俗浸染下,無知回民把好端端的出散,變著花樣,摻雜進不知多少異想天開的成分。

死亡是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的分水嶺,歸真後的亡人,不會有饑渴或衣食之憂,靈魂不需求這個世界上的任何物質。莫說把錢財物品鮮花美食送給與亡者性別年齡相似的人,即便捧上供桌,擺放神壇,奉到亡者墓前,亡者也不會享用了。妄想讓亡人享受生前的衣食住行,無非是物質性的人的慣性思維,純屬其他宗教和民族的習俗與傳統。穆斯林從來沒有這樣的承信,也不容許有這樣的行為。

如前文所述經訓,對亡人有益的是其生前所行善功的回賜延續,再就是子女弟子親朋等替其所行善功的回賜轉贈,條件是所行善功必須舉意虔誠因為主而做,求主把善功的回賜轉賜亡人,唯有真主才是最終的報賞者。至於替亡人宰牛宰羊,出散食品財物等行為,關鍵在於舉意,若舉意正確,為亡人增添賽瓦布(善賞);若拋開真主,為人而做,妄圖出散之物直接到於亡靈,供其“陰間”受用。可憐這些基於好意和孝心的出散者,他們只是把超度和供奉的異教行為變換了一下方式而已。

在伊斯蘭教義中,替亡人出散、祈禱、做善功是允許的,這些財產方面的施捨,精神方面的祈禱,身體方面的功修,只要純誠為主而做,舉意回賜給亡人,亡人是可以受益的。學者們主張,任何一種接近主的善功,包括待客獻牲,沃格夫(宗教義產),恭誦古蘭,祈禱,求恕饒,副功拜,正朝副朝等,只要虔誠因為主舉意替亡人而做,回賜歸亡人。無論是亡人的子女學生,親朋鄰里,抑或是不曾謀面的教胞都可以有這樣的舉意,亡人也會因之而受益。

出散者必須弄清為誰舉意?誰來回賞?回賜歸誰?懂得這些,就不會讓出散這一善功出錯。再就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出散不一定非得食品錢財。力行公益、傳授知識、幫助他人、抑惡揚善,甚至微笑、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等都可算作出散,都可舉意把回賜轉贈亡人。

2、出散者只要足夠虔誠,真主定會承領並把報酬回賜我們所舉意的亡靈。舉意是關鍵,無需對號入座,按時按點,如前所述,模仿他教的信仰和習俗,把出散異化成送衣送食口糧供奉。

3、出散是不定期的,無論以哪種形式出散或以善功益濟亡人,隨時隨地都可以。不必四十、一百天的計較,只要心存善念,就像孝敬父母,原本日常,沒有特定哪個時間。

4、如果請阿訇誦經、過乜帖、紀念亡人,切記給阿訇的乜帖要舉意虔誠因為主出散,求主把回賜轉賜亡人,之所以給阿訇是因為阿訇清廉和清貧,不可舉意把乜帖作為阿訇誦經的代價。

綜上,這篇文章來自于生活現實,力求說明問題並找出解決方案,雖挂一漏萬,但不乏指導意義。鑒於相關經訓公眾號發表困難,故從略。希望本文能為普通信眾解惑釋疑,扶正糾偏,幫助大家多行善舉的同時,正確舉意替已故親人的祈禱和善功,讓他們真正受益。

三、勿讓出散流於浮情

公益慈善,扶危濟困是有信仰者的修為,他們把樂善好施,幫助他人當作尋求造物主喜悅和展示自身價值的體現,他們從不認同守財奴和慳吝者的自虧與冷漠,他們相信自己的付出和善舉溫暖人心,有益社會,即便不為人知,必將在今後兩世得到回報。

信士應該是看破凡塵的通透者,他們不因今世放棄後世,也不因後世疏忽今生,所謂兩世吉慶才是他們的理想價值。正是有這樣的認知,他們把財富看作安拉的考驗,取財有道,用財有度,不惟己,不惟子孫,心懷天下,憐憫眾生,視己之力施濟和幫助他人。

物質是人存活的資本,並非人活著的目的,而物欲又是人生最難繞過的一道坎,精神層面的追求不會帶來直接的大米白麵,人就在這種矛盾中走完一生。錢財屬常人切身之愛,又系每人身外之物,雖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但人對錢財的癡迷超過世上什物。原本掙得困難,舍散自然難上加難。舉凡缺乏某種堅定信念,人怎會輕易的舍散錢財?

從古至今,從神聖到世俗,無不把樂善好施作為美德歌頌。而懷著尋求造物主喜悅,效仿造物主大愛的宗教性舍散,克服了自身貪吝,擺脫了世俗羈絆,超然於物欲之上。源於此,經典教義中充滿對慷慨施濟者的褒揚。索德蓋(出散)祛除未來的災禍,增添生活的給養,加增順主的壽限等許約,更是“真主不使行善者徒勞無酬”的有力印證。

出散是富有者完納天課之余的一項額外功課,屬隨心所欲的善行,雖不至像被責成的天課一樣未繳受罰,但自願的出散更能彰顯人性光輝。出散是對貧苦弱者的補濟,而非對富足強者的獻媚。出散雖允許舉意替亡人增添善功,然出散的主旨是鼓勵穆斯林個體身體力行,並把扶危濟困,幫助他人,奉獻社會打造為穆斯林整體的共性認知和行為示範。

誠如前文,出散是活人的善功,行善者根據自己的善意可以把部分善功舉意轉贈亡靈,求主恕饒和慈憫亡人。但出散本身並不是非亡人莫屬,離開了替亡人出散的原因,生活中就沒有了出散,這當然是不對的。故而不要把出散演變為庸常的浮情,淹沒於人情世故;更不要把出散變作模仿偽信仰的行為,僅剩對亡人的恐懼。只有純誠因為主的出散,才可在主那裡獲得回報。

一位阿訇兄弟講:坊民送到寺裡給阿訇的所有出散,幾乎沒有一件不和亡人掛鉤的。會舉意的還好,不會舉意的簡直不敢想像。一語道破現實,許多不明教理的回民,平素的出散,不是因為這位亡人的生辰忌日,就是出於對那位亡人的哀思懷念,然後拿錢、茶葉、衣物,甚至亡人生前愛吃的食品出散給阿訇。出散本身沒有問題,選擇給阿訇也沒有問題,但問題仍然是我在本系列文字中一再強調的舉意問題。一旦舉意錯誤,對於出散者和受施者都是大問題。光靠我撰文解決不了,還要請阿訇兄弟們共同講解和宣傳。

知識是防止人走偏的有力武器,而知識又是我們普通大眾最容易忽視的,以致以訛傳訛甚至盲目跟隨異教習俗,而不自知。親耳聽一位大姐講:亡人的日子口到了,不表示表示(出散或過乜帖)會讓人恥笑,也怕亡人的魯海不高興找活人的事兒。一個民族的群眾無知和淪落到這般境況,我們該深思與反省了。真不知這樣的“表示”,意義何在?

為了還原出散這一善行的本質,所以,我寫了這篇文章。不做過多探討,只求舉意正確。因為一切善功皆憑舉意,安拉是最終的判決者。惟願出散者和被出散者,不枉費善功,不被錯誤舉意所累;惟願一切善念善行皆得所願,獲主准承,從阿訇到信眾風清氣正。

(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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