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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動權益 勞動部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勞動部日前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明定有繼續性工作的定義,並增修勞動契約條款加強保障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動權益。
勞動部說明,學生及青年打工族群大多會選擇從事部分工時工作,但常與雇主簽訂不公平的勞動契約條款,包括任意簽訂定期勞動契約,要求部分工時勞工在契約期滿離職而無須給付資遣費。新修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針對「有繼續性工作」做出明確的定義,條文列示「臨時性工作、短期性工作、季節性工作、特定性工作」四個態樣方能簽訂定期契約,提醒雇主不能任意要求勞工簽訂。
勞動部指出,為因應雇主在發生損失時,未與勞工釐清責任歸屬,即預扣工資或要求勞工全額賠償的現象,新修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規定在雇主在發生損失時,雇主不得未與勞工釐清責任歸屬及妥為協商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前,逕扣勞工工資或要求勞工賠償。此外,損害如果是雇主經營風險或因違法經營所造成,不應要求勞工負擔。若雇主要求部分工時勞工穿著制服,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但勞工對制服應負保管義務。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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