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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7 03:08 pm
國家賠償法實施以來,首度發生有行政單位拒絕付款。原訂今年4月30日以前,花蓮縣政府要賠償740萬元給4名遭教師性侵的學生,但去年新任縣長傅崐萁上任後,竟將國賠預算撤回,今天包括人本基金會、勵馨基金會與家長團體共同呼籲花蓮縣政府不要逃避國賠責任,對受害者與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包庇的校長主任 降級改敘
原任職於花蓮縣太平國小的田姓教師,9年來對多名女學生性侵,經法院判刑18年定讞後,已經在今年1月7日入監服刑,知情不通報的太平國小前校長李忠祥、現任校長蘇愛志、教務主任余存仙,分別被司法院公懲會決議降一級改敘、降二級改敘、記過兩次。
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前花蓮縣長謝深山任內已經完成國賠程序,並追加預算送交議會審議,沒想到新任縣長傅崐萁去年底上任後,10天內就撤回 740萬元國賠預算,人本多次與縣府交涉,帶受害家庭與縣長見面都不得其門而入。
受害學生 異姓靠近都怕
「妹妹因為遭到老師性侵,小學畢業後不敢留在花蓮,跟著媽媽搬到高雄住,對於異性仍非常恐懼,連弟弟靠近她都會害怕。」受害學生的姊姊今天在現身說法,並表示,妹妹只要一個公道,對於國賠金額多寡並不在意,也希望能盡快療傷淡忘此事。
張萍表示,這是國賠法實施以來的首例拒絕國賠事件,根據了解,縣府竟要求受害家庭自己向校長、主任與老師提告,完全在規避責任。
人本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天都站出來呼籲,花蓮縣政府不要對受害家庭二次傷害,利用繁瑣的訴訟程序逃避國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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