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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苛薄老闆,特助月薪6千、(看著別人燒錢,完成自己夢想)是她教導我的一句話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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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8 23:06:4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目前已辭職,因老闆太苛刻
故事有點長,請耐心看︿︿

跟老闆(A)關係:大學很衰,同一所學校。
      因得知高中同一個班導(學姊學妹)年紀相差10幾歲。

好朋友關係:同班同學兼好姐妹
      

我是社會新鮮人,一開始找不到什麼工作,
差不多在去年12月初,因同一個學校,A很好心的說要幫我介紹工作。
我也順便一起找B進去。

一開始我跟好友是在一間小型美容館,好友有美容相關經驗,我並沒有,但行政能力較強
而A是這間小型美容館的主管(並非老闆,公司只有4個人。我 朋人 老闆 主管)

那時在1月時,很有私心的想把我安排在於他身邊,並撒謊老闆不喜歡我,覺得我能力不足
對於一個社會新鮮人來說自信心很受創,想說也許另一個工作更適合我,
後來她竟說要跟在她旁邊學習要簽合約三年,家人一開始很不理解,
後來一直在 二年、一年合約裡 繞圈圈,也和家人多次吵架(我那時真的中邪,被花言巧語給騙)
A說我跟他簽兩年,並讓我去學習水晶指甲,後來跟家人吵多次,家人也受不了我的決定,願意接受。
(並非為了水晶指甲而達應),並在簽合約前,家人只是說要先看過合約書。 
A就自己把合約裡的年份給刪掉,改成保密合約(屬於她個人財產,公司機密不外漏)
當時我很信任她並問她,她就說年份槓掉 就互相信任吧!當時我感覺她有點不爽。
所以很慶幸的是年份合約很幸運。 
後來問她薪資方面怎的算,她只回一句話:你很缺錢嗎? (我不得不說,誰不為了錢出來討生活)
那時我把她當學姐,不計較!
就連薪資6千
(共22天,六日上課工作一天八小時,不滿八小,要補時數,一天薪水比泰勞還低廉232元)
我也想想算了~覺得她只要能教我東西,那薪資六千也是大家歡喜甘願的!
後來我跟在她旁邊當她的私人特助(她自稱她的能力是顧問階級),差不多4月時,
我們空降部隊到一間大型公司SPA企業組織。
中間發生很多事情省略,讓我覺得對她人格產生問號?
直到她說下個月六月公司要用我跟她(她要接一個高階職位,不便多說),
我的薪資部份將由公司資付,她不再私自請我,將成為3萬(她說原本2萬五,她幫我爭取五千)。
第一時間我當然開心,後來隔幾天在學校時她竟說,薪資兩萬五、主管津貼5千,
那5千是他的零用金,一個月花不到1。2千剩下是我的,不用傻傻的再歸還公司,
後來隔天又跟我說,她要每天坐計程車差不多要花到4。5千,叫我一個月給她4千塊
結果又跟我說,她決定要租車位,不坐計程車,那租車位的地方不會等我們五號發薪水才繳錢
要我每個月匯款4千給她,等於我還有兩萬六可使用。
這一切我都不想跟他計較,也清楚得知什麼主管津貼都是她一張嘴再騙人,
直到有一次她過份責罵我,並覺得我有今天的薪水都是她爭取來,
更誇張在學校時一直跟我講公事,使我無法跟朋友相處

有次早上她要我準備一份資料,結果開會時有份更新過的資料,並沒有拿給她,開會結束
她訊問主管,主管便隨口說:早上有份新資料,剛有發下去。
這時我才遞上去給她,她並覺得沒面子。 把我叫去樓梯間批啦啪啦罵。 
(我承認確實是我的疏失)
我那時被她罵也願意改進,後來他並大罵我一句:你不要只會嗯好不好?
我也整個火上來,覺得忍氣吞聲,六千拿得很心酸就算了,每天加班加到8、9點
公司主管都誤以為我薪資高,
我變回她說:那你要不要再去請一個新的特別助理? 
      你也沒必要那麼兇吧?
後來她才嚇到要跟我好好講,變說我離開了 她要接這個高階職位怎麼辦?
我便回她說:你不是要接XXX這個職位嗎?
      我才剛出社會沒多久ㄝ!我能力沒那麼好,你一個人就夠了啦!
我從來都沒有這樣跟她講過話,她便突然說: 難道你們家發生的事情都沒有嗎? (有一件官司案)
我說有阿!但是開心最重要吧! 
我沒必要拿我家來開玩笑,我們家也不會要我為了兩萬六更要我看她臉色,六千塊都怎麼對待我了!
兩萬六更理所當然,我也知道拿人家多少薪水要付出多少,但對於剛出社會的我況且七年級生…..等人,能接受一個月六千全職的工作,根本可以說完全不可能,況且我付出的能力早已超出六千的薪水,
難道各位說不是嗎?

結果晚上跟她說我不做了(已經月底了),她應該覺得很不可思議6千跳到3萬,就算他拿走4千,
我還有2萬六,沒有理由說不做。 
但我很有骨氣的,只要我堅持的 我也不要。
結果離職那天,打了三通電話兩封簡訊,強調有簽保密合約,口頭的也不行! 
我真的覺得超級誇張,保密合約真的具有法律效應嗎?包括我在這裡PO文章也算嗎?
但我們應該留底的那份,根本在她那!
她不可能歸還,那我是不是可以反告她,低於合理薪資?並無保勞健保,真是欺人太甚!

在公司時,還一度強調,我薪資部份不能洩漏。都在保密合約中!
還要我騙東騙西,要我騙公司她沒跟我一起同班。她還在讀專科。 
我想請問難道這些東西都在保密合約中嗎????

連五月份薪水現在8號了。至今未匯款,以傳簡訊過,難道她的人格指值6千嗎?


補充:兩萬六薪水未拿過(因是下個月事) 
   在學校都盡量不相見不交談,因為她是學姐,她把別的人的尊重在踐踏,真的很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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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天使(八級)

SOGO嘴砲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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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9 09:23:43 |只看該作者
"保密契約"是公司與員工約定,員工在職期間不得有任何侵害公司營業秘密的行為,而員工離職後若干年限內其保密義務仍然繼續存在的一種約定。由於高科技公司所屬的營業秘密為公司的智慧財產,是攸關公司生存競爭的重要資產之一,因此公司必須依秘密的重要程度採取不同程度的管理措施,而與員工簽署保密契約是其中一種重要的管理方法。


也就是說這種契約只限於你對老東家的人事制度、財務制度、薪資結構  要對外保密

但對你的人身就業自由是無法限制的

換句話說我就算跟鴻海郭董簽工作約   只要我不想幹   還不是照樣自己走人

公司也不能對你怎麼樣   除非你在別家使用它們的專利才會有可能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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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則舊新聞來參考看看

新竹陳先生問:
我進公司時簽了一份合約,內容是我在五年內,不能將公司的營業項目、客戶資料、公司營業額、技術等知識協助別人或別家公司與本公司從事商業競爭行為,以及離職後三年內非經原公司同意,不得協助他人利用上述知識與原公司競爭。若像合約所說,不就表示我離職後三年內沒法工作了嗎?另外,簽完合約後二年多,公司在我薪資中突然增加了一筆競業補償金,但同時未經我同意就取消原有的交通津貼,奇怪的是,增加的競業補償金跟被取消的交通津貼金額是一樣的,請問這樣的競業補償有效嗎?


律師簡榮宗答:
公司要求員工保守營業機密的合約有兩種,一是保密契約,在約定期間內,只要員工不洩漏合約所列的公司機密,員工可隨時到其他同性質、具競爭關係的公司工作。
另一種是競業禁止條款,限定員工在約定期間內,不得到其他同性質、具競爭關係的公司上班,但仍可以跳槽到不具競爭關係的公司。


固定津貼屬薪資
陳先生簽的應該是保密契約,因此不必擔心離職後無法到同性質的新公司上班,只要不洩漏原公司的營業機密即可,而領到競業補償金,也不表示就必須遵守沒簽過的競業禁止條款。
至於陳先生的交通津貼被刪減,若原來所發的交通津貼是固定金額,就是《勞基法》規定的薪資的一部分,增加、減少或取消都必須經員工同意,不過交通津貼若是實報實銷,就不算薪資一部分,不受《勞基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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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這種東西對版大未來生活是沒有影響的   請勿自擾

這種我也簽過    看看就好

《 本帖最後由 liusir 於 2010-6-9 09: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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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0-6-9 10:33:17 |只看該作者
你的學姊真的很過份
那種工作不做也罷
還跟你要四千塊
不會用自己的錢阿
還什麼錢不重要
她明明就很在意錢的事情
還在那邊裝輕高
而且跟你瞞東瞞西
我覺得跟她這種人合作一定會吃虧
所以還是早點退出比較好
還是不要接近這種人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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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9 11:33:01 |只看該作者
補充:薪水至今未給我,我昨日跟她要,還說要扣除我一千(春遊的錢),
春遊是自由參加,當初是她要招待我去的,扣了不就剩五千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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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0-6-9 13:35:55 |只看該作者
版主  依照你自己所說

你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

遇到這樣的事 為你感到不幸.難過!!!

但就當作另類的社會經驗

離開也是件好事....

個人感覺  錢拿一拿跟對方遠離

畢竟妳也沒空  跟他瞎毫吧!!!

重心找份工作..好好工作比較實際了....

不過也要記的別再跟別人亂簽約了

以後還有不愉快  再來這發洩吧

或是  找我發洩 倒垃圾  打屁都行

記住  SOGO  是個好地方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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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9 13:56:15 |只看該作者
回上: 對鴨對鴨 ~
SOGO果然是好地方 ˊ口ˋ

苛薄老闆 真的遇人不淑 。。。 

百百種人都有,下次眼睛要睜亮點 別再被花言巧語騙去了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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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9 14:37:53 |只看該作者
^^

SOGO好 就常來吧

閒閒無事.也是哈啦得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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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9 16:44:16 |只看該作者
基本上如果合約內容有反勞動基準法
則該契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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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9 20:20:08 |只看該作者
裡面應該很多都違反 勞基法

合約應該沒有效用

不然請他拿去告...看他能變出甚麼名堂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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