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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天上仙境,人間燈節。
燈節,即今日的元宵節,又叫上元節,一年中首個月圓之夜。燈節除了吃元宵,最核心最重要的內容就是觀花燈啦,即所謂正月十五鬧燈會。過去,燈節為皇家特別看重,會有皇家燈會,現在仍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民間習俗活動。
一般認為,燈節起於西漢。到了唐朝,賞燈活動逐漸興盛了起來。唐朝詩人盧照鄰的《十五夜觀燈》中稱,「接漢疑星落,依樓似月懸」,從中可見當年元宵燈會的盛況。宋朝的燈節更加熱鬧,還有猜燈謎活動,活動要持續5天。到明朝,燈節進入了最為興盛的時期,時間延長到10天。到清朝,燈節減為3天,盛況稍衰,但燈會的節目內容愈加豐富。
在歷朝帝王中,以明朝的朱姓皇帝對燈節最看重,嗜好燈會,自然中國古時的正月花燈也就數明朝鬧得最歡了。史載,明太祖朱元璋建都應天(今南京)後,為慶賀當年的元宵節,他招徠天下富商,放燈10日。當時的南京城內盛搭綵樓,並在秦淮河上燃放水燈萬盞,一時蔚為大觀。順便說一下,600多年來,秦淮河畔的夫子廟燈會,一直欣欣向榮,熱鬧非凡。每年的夫子廟燈會都是南京的重頭大戲,江南貢院前、古秦淮河邊、文德來燕橋上,觀燈的市民、遊人如織,常常擠得水洩不通,需要大批警力來維持現場秩序,「家家走橋,人人看燈」,「今夜星光燦爛」,盛況與明時無異。當然與明朝的花燈相比,已有很大不同,所有燈都是「電燈」,照明已非燃蠟制固體物了。
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在北京東華門辟兩里長的燈市,從正月初八起,至十五達到高潮,十七日結束,每晚花燈、煙火照耀通宵,鼓樂雜耍喧鬧達旦。《明會典》記載:永樂七年(西元1409年)詔令,元宵節自正月十一日起給百官賜假十日,以度佳節。《帝城景物略》記述明朝京師從正月八日至十八日,東華門外有「燈市」,「貴賤相還,貧富相易貿,人物齊矣。婦人著白綾衫隊而宵行。……富者燈四夕,貧者燈一夕,又甚貧者無燈。」
在燈節期間,從早到晚都是「市」,從夕到明都是「燈」。燈市裡,有從各地來的商賈,有古今中外的珍異,有三代八朝的古董,有各階層人物的用器。衢三行,市四列,所謂以九市開場。市裡擠滿著人,連身子都不能旋轉。據《燈市,金瓶梅詞話風俗考之一》(作者阿英)一文記述,「市樓,大都是南北朝向,到夜晚,每家擠滿著看燈的人。其間,特別在門前掛上簾幕的,那裡面的人,一定是勳家、戚家、宦家、豪家的眷屬。一到晚,就張燈奏樂」,「巷陌橋道,皆編竹張燈,並紮綵排樓。」
關於明朝的燈市,明人田汝成所作的《熙朝樂事》中記載,「正月十五為上元節,前後張燈五夜」,「在臘後春前······燈市,出售各色花燈。」用燈火輝煌來概括明朝燈市盛況是非常妥貼的。明人張岱《陶庵夢憶》記述:「燈不專在架,亦不專在蹬道,沿山襲穀,枝頭樹杪無不燈者,自城隍廟門至蓬萊崗上下,亦無不燈者,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煬帝夜遊,傾數斛螢火於山谷間,團結方開,倚草附木,迷迷不去者……山無不燈,燈無不席,人無不歌唱鼓吹。男女看燈者,一入廟門,頭不得顧,踵不得旋,只可隨勢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有聽之而已。」
上元節觀燈,燃放煙火,在明朝社會生活中,已經成為一項極為重要的娛樂活動。朱棣遷都北京後,宮中歡度上元節,燈市多在乾清宮和午朝門外。皇帝也親臨午門觀賞,並作禦制詩,命儒臣奉和,乾清宮前的丹陛上,從元旦前夕到正月十五,都要立一對高大的雕龍木質燈柱,在漢白玉台座中用鐵栓穿固,燈柱用來懸聯掛燈。按慣例,正月初一夜要紮作「燈山」,施放煙火。明人劉若愚在《酌中志略》「凡遇聖駕升座,伺候(煙)花炮(仗),聖駕回宮,亦放火花。」
明朝除了宮廷對花燈有偏好,民間好燈之風也十分盛行。《金瓶梅》中有就西門慶觀燈的大量記載,中國《金瓶梅》研究會會員黃強先生對書中的燈會作過專門的研究(見其著《另一隻眼看金瓶梅》)。從《金瓶梅》中看,記錄燈市的章節有3次回,第15回《佳人笑賞玩月樓》;第24回《經濟元夜戲嬌姿》;第42回《貴宴高樓醉賞燈》,可見當年燈會的興盛。
第15回敘述吳月娘等坐了轎子,來到獅子街燈市李瓶兒新買的房子,這房子門面四間,到底三間,臨街「臨街樓上,設放圍屏桌席,懸掛許多花燈。」「見那燈市中人煙湊集,十分熱鬧,當街搭數十座燈架,四下圍列些諸門買賣。玩燈男女,花紅柳綠,車馬轟雷,鼇山聳漢。」關於燈市,書中有一段詳盡的描寫,可作為古代燈會的考證資料來用——
「山石穿雙龍戲水,雲霞映獨鶴朝天。金蓮燈、玉樓燈,見一片珠璣;荷花燈、芙蓉燈,散千圍錦繡。繡球燈,皎皎潔潔;雪花燈,拂拂紛紛,秀才燈,揖讓進止,存孔孟之遺風;媳婦燈,容德溫柔,效孟薑之節操。和尚燈,月明與柳翠相連,通判燈,鍾馗共小妹並坐。師婆燈,揮羽扇,假降邪神;劉海燈,背金蟾,戲吞至寶。駱駝燈、青獅燈,馱無價之奇珍,咆咆哮哮;猿猴燈、白象燈,進連城之秘寶,玩玩耍耍。七手八腳螃蟹燈,倒戲清波;巨口髯鯰燈魚,平吞綠藻。銀蛾鬥彩,雪柳爭輝。雙雙隨繡帶秀球,縷縷拂華幡翠幰。魚龍沙戲,七真五老獻丹書;吊掛流蘇,九夷八蠻來進寶。村裡社鼓,隊公喧闐,百戲貨郎,莊齊鬥巧。轉燈兒一來一往,吊等兒或仰或垂,琉璃瓶映美女奇花,雲母障並瀛洲閬苑。」
西門慶對花燈頗迷戀。第78回寫潘金蓮上壽。西門慶早起,衙門中去了,分付小廝每天抬出燈來,收拾揩抹乾淨,大廳卷棚各處掛燈,擺設錦帳圍屏······玳安與琴童站著高凳,在那裡掛那三盞珠子吊掛燈。(潘金蓮)笑嘻嘻說道:「我道是誰在這裡,原來是你每在這裡掛燈哩。」琴童道:「今日是五娘上壽,爹分付下俺每掛了燈,明日娘的生日好擺酒。」
西門慶宴請應伯爵、謝希大一幫閒兄弟,也要掛燈結綵。應伯爵也經常差人請西門慶去賞燈吃酒了。花燈在當時是一種時尚的送禮佳品。在《金瓶梅》第41回,喬親家賀李瓶兒生子,禮物中就有花燈,「兩掛珠子吊燈,兩座羊皮屏風燈。」第42回西門慶送李瓶兒的壽禮中,也有兩盞雲南羊角珍燈。
在明朝,鬧花燈實際上是一項奢侈的活動,花費甚巨。據說,朱厚照幼年時就十分迷戀花燈,當了皇帝後更是常常為燈節花費大量的款項,採購新奇、裝飾精巧的品種,懸掛在宮中,以供觀賞。《明實錄》記載:「上自即位以來,每歲張燈為樂,所費以數萬計。1507年,庫貯黃白蠟不足,複令所司買補之。」中國歷史研究社編寫的《明武宗外紀》記述,1507年9月(正德二年),明武宗專門從太倉金庫提取了35萬兩巨額的銀子為燈節買燈。按明中葉的物價,從《金瓶梅》可以知道,當時買一個丫鬟不過三、五兩銀子,35萬兩銀子用來辦燈節,可以買多少花燈,足見明武宗的奢侈。
據黃強先生考證,因為朱厚照嗜好花燈,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也就投其所好,以求得武宗的歡心。後來舉兵反叛的甯王朱宸濠就是這樣一個工於心計的人物。朱宸濠花費鉅資,為武宗送去大批精緻、新穎的花燈。《陶庵夢憶·世美堂燈》稱,「至九年,甯王朱宸濠獻新樣四時燈數百,窮極奇巧,臨獻,複令所遺人親入宮懸掛。其燈制不一,多著柱附壁,以取新異。」這些花燈把皇宮的庭院照得亮得如白晝。
雖然不能與朱厚照花費35萬兩庫銀買花燈,但當年民間年花燈淫巧,極盡奢侈,有時一盞燈要做兩年。特別中明朝中葉以後,賞花燈成為時尚,燈市官宦之家多不惜鉅資爭購奇巧花燈,以待燈市之用,爭奇鬥豔逞富。據折算,搭鼇燈(元宵節用綵燈堆疊成的山,像傳說中的巨鼇形狀,宋、元時始)的費用已逾千金,已非一般富裕人家可比擬。燈市的窮極奢侈,在明朝屢見不鮮,不惟京師,諸如金陵(南京)、紹興等地,莫不如此。
古時正月花燈為何數明朝「鬧」得最歡?除了最高領導——皇帝的強力推廣外,還可能與從宮中到至民間均崇尚奢華好淫有關。花燈「花也」,朱厚照嗜好花燈就有好淫的背景,史載,西元1514年正月燈節的晚上,乾清宮因玩燈而失火,大火燒了整整一夜。朱厚照當時正去其淫亂之所豹房(關於豹房,見前面博文《中國歷史上有這麼八位皇帝最變態》)尋歡,看到因燃花燈引發的大火災,竟然戲笑說:「好一棚大煌火。」在《金瓶梅》中,西門慶對花燈的喜好,也是為了借花燈助興,尋找淫樂的適宜氣氛和環境,與現在正月十分鬧花燈,重在追求和諧、吉祥是兩碼事。而當年的妓院,也會借正月的燈節之機,弄出很節目,豐富青樓內容,招攬嫖客。為什麼民間說「天上仙境人間燈節」,亦可能與燈節期間的風流縱樂現象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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