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毀前程!準國立大學生 打工誤入強盜窩
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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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指考網路志願選填28日截止,宜蘭縣卻有一名穩上國立大學的蘇姓準大學生,在登記截止前夕,鑄下大錯,人生恐將變調!蘇姓學生暑期打工,不慎加入強盜集團,又因法律常識薄弱,參與結夥搶劫,警方27日宣布破案,父母眼見愛子被銬上手銬,完全無法接受,淚眼相對地問說:「為什麼會這樣?」
第1次打工 準大學生成強盜
2010-07-28 中國時報 【李忠一/宜蘭報導】
大學指考網路志願選填今天截止,宜蘭縣卻有一名穩上國立大學的蘇姓準大學生,在登記截止前夕,鑄下大錯,人生恐將變調!蘇生暑期打工,不慎加入強盜集團,又因法律常識薄弱,參與結夥搶劫,警方昨宣布破案,蘇生父母眼見愛子被銬上手銬,完全無法接受,淚眼相對地問說:「為什麼會這樣?」
剛從國立宜蘭高中畢業的蘇生(十九歲),是宜中語文實驗班的資優生。今年指考分數三五四分,李姓導師說:「錄取國立大學應無問題。」蘇生還曾返校與師長討論,傾向選擇企業管理相關科系。
根據學校紀錄,蘇生三年廿七次嘉獎,五次小功,表現優異,因此當警方宣布破案時,李老師說,「我以為是同名同姓。」「簡直是惡夢一場!」
警方說,第一次打工的蘇生,是聽國小同學建議,加入何金樹(廿三歲)的「旺來人力派遣公司」,但何某背負五百萬元貸款,派遣工作的卅萬元款項又沒收到,竟演變為「強盜派遣公司」,成員相互提議犯案手法。
負責「總指揮」的何金樹,製作任務分工表,決定每次作案的參與人數、工作項目,連同何金樹在內的九名成員,在七月間犯下三件強盜案,第一件搶走一名女子的十九萬元財物,參與犯案有六人,則依「戰功」論賞,每人分得二萬三千元至五千元不等贓款。
蘇姓學生參與集團的第二、三件強盜案。第二件蘇生負責地形勘查,因不負責搶人財物,「戰功不足」只分得三千元贓款;第三件的銀樓搶案未得逞,負責把風的蘇生一毛錢都沒分到。
警方指出,集團九人平均年齡不到廿歲,多數成員都知道這樣做不對,卻不知道嚴重性,加以得手容易,何金樹又曾對蘇生說「你只負責把風,沒有法律責任。」蘇生因此誤入歧途。警方感嘆:「他(指蘇生)人生才剛要起步,為什麼犯下糊塗事?」
蘇生的父母焦急地在警局守候,悲痛地說「第一次打工怎會這樣?」一手拉拔的兒子,參與結夥搶劫,打死他都不相信!「前兩天到台北面試,很順利的晚上就接到通知錄取了。」被警方逮捕前,蘇生在網誌透露回歸正途的念頭,表示將離開集團,改擔任電腦展工讀生。豈料警方透過監視器追查到一名成員,前天布下警網,除一名未成年黃姓少年未到案,何金樹、蘇生等八人昨依強盜等罪嫌送辦。
重義氣不懂意義 更不懂法律…
2010-07-28 中國時報 【李忠一/新聞分析】
可望考入國立大學的資優生,竟然淪為強盜集團同夥、面臨本刑七年以上的加重強盜重罪,不僅顯示青少年同儕重「義氣」不重「意義」的危險,也暴露出學校法治教育的薄弱,讓大學新鮮人對可能面臨的嚴刑懲罰,毫無警覺一犯再犯。
蘇生一向都是宜蘭高中師生眼中「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本性不壞卻誤入強盜集團,令人吃驚。
刑法規定,三人以上持刀打劫,構成了本刑七年以上的加重強盜罪;倘若致人受重傷,更須負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這些道理,居然連即將進入國立大學的資優生都不知,一再犯錯,更遑論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法治教育薄弱,可見一斑。
學校除了授業解惑,也應對學生加強基本法律常識。資優生變強盜犯,不單讓蘇姓學生畢業學校、家庭顏面無光,這個社會也該好好檢討,到底是什麼樣的教育會讓資優生無知地把打劫強盜當作是暑期打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