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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字在記錄語言的功能上,有以「一字」紀錄「一事」或「一字」紀錄「多事」的呈現方式。而一字表述多個語義,因此經常出現不同的音讀,至於一字表現一義,也因為正、俗等讀法差異而出現多音的現象。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於漢語特有的「一字多音」現象,載錄完整的語言使用實況,使用者可從中了解其奧妙。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將「一字多音」現象歸納為,「一字」記「多事」的「歧音異義」也就是「破音字」,而這種情況一般因為「借字」而產生;另外「一字」記「一事」的多音,則區分為正音、又音的差異或是語音、讀音的差異。
教育部國語會陳雪玉執行祕書表示,在查閱《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多音字時,凡屬「歧音異義」的多音字,因為不同字音代表不同意思,使用時須加以區分,如「自怨自艾」不可讀為ㄗˋ ㄩㄢˋ ㄗˋ ㄞˋ,否則無法識別其「同『乂』(刈)」之義。(「艾」本為「艾草」義,讀為ㄞˋ,後來被借用為「乂」(「刈」的本字,音一ˋ),於是「艾」就多了個一ˋ音,義同「乂」(刈),表示「治理」的意思,所以如「自怨自艾」是表示悔恨犯錯而自我治理改正,就要讀成ㄗˋ ㄩㄢˋ ㄗˋ 一ˋ。)
此外,如果屬於「正、又」或「語、讀」的多音字,因為不同字音仍表示相同語義,不會造成辨義的困擾,所以原則上皆可讀。如「學富五車」讀為ㄒㄩㄝˊ ㄈㄨˋ ㄨˇ ㄔㄜ,縱使不符合慣有讀法,並不會因此無法理解。
教育部表示,《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主要載錄語言使用實況,因此在字音取錄上,儘量保留語言在使用歷程中,自然生成的多音。至於教學所需的標準字音,則以《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另作處理。
《 本帖最後由 eee000 於 2010-11-2 10:4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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