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5-12
- 最後登錄
- 2025-1-27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49647
- 閱讀權限
- 250
- 文章
- 365349
- 相冊
- 1
- 日誌
- 8
狀態︰
離線
|
排灣族是個階級分明的族群。分為頭目、貴族、勇士、平民四個階級,行封建制,家族由長嗣(或男或女)來承繼。
排灣族的政治制度建立在長嗣繼承與土地制度上,也就是由長嗣繼承父母的家庭與財產,餘子則是長嗣的幫助下離開自己出生的家庭,建立新家或到配偶的家裡去經營家庭生活。
酋長制建立在以神話為基礎之上,從來沒有人或對他的合理性存疑;酋長擁有大批土地,當中包含了農田、住宅、河流與山林,沒有土地的一般人為了生活,就必須附屬於這些能提供生活必須的酋長之下,成為他的屬民。屬民要耕種酋長的土地、向酋長盡他的義務,相對的,酋長也要保護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參加這一家庭每一成員的生命儀禮;如果屬民受不了酋長的虐待,他可能就必須冒著生命的危險逃亡,直到他找到新的酋長保護為止,確定了另一種新的酋長與屬民關係,這就是排灣族最著名的酋長制。
在排灣族人的心目中,設法提高自己子女的社會地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雖然長嗣繼承是重要的社會規範,但假使能與自己社會地位高的人士結婚、藉此提高自己子女的社會地位的話,他或許會因此放棄自己的長嗣身份,而與社會地位較高的人行從偶婚,把自己應負的責任留給自己的弟妹。當然這種婚姻需要不一樣的條件來完成,也就是男子必須負擔比平常更多的聘禮,而另一方面,若發生在女方,則女方收的聘禮也相對較低,甚至有的地位較低的女子願意嫁給酋長當"妾",所生的子女無法成為酋長也在所不惜。
文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