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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釋「醮」有二義:一指古代冠、娶之禮;一指祭。戰國宋玉《高唐賦》說:
有方之士,羡門高、谿上成、郁林公、樂巨谷,進純牲,禱璇宮,醮諸神,禮太一。
《竹書紀年》亦記載:黃帝遊於洛水之上,見大魚,殺五牲以醮之。《漢書‧郊祀志》記載說:宣帝時,有方士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祭而致」。上述醮,都指祭祀儀式。
道教之「醮」,《隋書‧經籍志》解釋說:
夜中於星辰之下,陳設酒脯餅餌幣物,歷祀天皇太一,祀五星列宿,為書如上章之儀以奏之,名之為醮。
古代文獻中常見「修齋設醮」之語,齋是祭祀儀式前的潔誠行為,醮是祭祀儀式活動本身,這是二者的區別。醮既然是祭祀儀式,就應遵循一定的程式,依科演儀,這就是醮法。南宋真德秀撰《代周道珍黃籙普說》稱:
道家醮法,特以伸臣庶哀籲之誠,而非郊祀之比也。然既有禱有禳,則必須章奏而後達,必藉科儀而後行。故至漢至今,其法益詳,其禮益備。
這裏要指出的是:隋唐道教的祭祀儀式也稱為齋。《唐六典》列舉道教之齋有七種:金籙大齋、黃籙齋、明真齋、三元齋、八節齋、塗炭齋、自然齋。這些齋都是祭祀儀式,金籙大齋就需舉行四十九天法會,行道設醮。
晉代齋、醮就已有合二為一的趨勢,陸修靜的「九齋十二法」,是祭祀儀式。晉代已見齋醮連稱,晉代道經《太上洞淵神咒經‧步虛解品考》說:「修齋設醮,不依科儀之考。」該經之《諸天命魔品》已有「建齋醮」之語。隋唐時期,齋醮連稱更為普遍。
明洪武七年(1374年),朱元璋敕命禮部與道教擬定科儀格式,頒行天下遵行。道士宋宗真、趙允中等編成《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在道教齋醮科儀經書中,正式將齋醮並稱。明張萱《疑耀》說:「齋與醮,義異而事同,羽衣家鮮能辨之。」至此,齋醮合而為一,成為道教祭祀儀式的特有名稱。
文出:道教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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