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7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原住民文化] 布農族(Bunun)近代信仰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1-1-13 01:28: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外來宗教
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百年史》的記載,基督教於日治末期開始進入花蓮縣卓溪鄉的布農部落。卓溪鄉主要是布農人的居地,但也有部份的太魯閣人住在立山一帶,當時太魯閣人已有一些是長老教會的信徒,福音便透過太魯閣人傳進布農族的部落。不過因為語言不同,日本人又嚴厲禁止信仰西洋宗教,因此並沒有太大的成效(胡文池,1965)。

1947年,平地籍的胡文池牧師在長老教會總會孫雅各牧師的派任下來到臺東關山,專門負責對布農族的傳教事工。當時關山有一位平地信徒黃應添醫生開設了一間診所,胡牧師於是與他合作,每星期天在醫院內佈道,凡是來作禮拜的病人不但藥費減半,還可享受免費的午餐。每個星期日從附近來參加禮拜的布農人,平均有三十多人,主日學也有二十幾個小孩。這一年裡,胡牧師除了在醫院講道之外,並抽空學習布農話為將來的傳道作準備。1948年2月,他請了一位曾任警員的木下先生(布農族人)作為通譯,開始深入布農族的部落裡宣揚福音(胡文池,1965)。

當時山地歸屬省政府山地行政處管理,平地人不能隨便進出山地,行政處發給各山地傳教者一年期限的入山證,因此在山地傳教很方便,又可得到各派出所的合作。在部落傳道期間,胡牧師體會到一個人的力量有限,要往近50處的布農族部落佈道實在不可能,因此決定舉辦講習會來培養布農族的傳道人。1949年1月他在玉里教會召開首次的布農族聖經講習會,會期五天,講習的科目為新舊約故事(用掛圖說明)及教理、布農羅馬字、日語聖詩,及布農語的奮興短歌。當時的卓溪鄉鄉長平日對基督教即很有好感,這時聽說教會要教授布農文字,乃欣然贊成,命令各村派代表來參加。在最後一天的「決心會」裡,參加的族人一個接一個的站起來發表見證,決志信主。這些人回鄉後繼續到附近的平地教會作禮拜,並在自己的村子裡熱心傳道,帶領族人入信。其中古風村的劉傳道工作最為活躍,他不僅在自己的部落作見證,也經常到附近的清水、卓樂、崙天、石平、卓溪等地傳道,因此被胡牧師封為囑託宣道師。在他的努力下,1949年古風村已有8戶共35名的信徒,隔年10月信徒合力建立了一棟木造茅頂的教會,是為臺灣布農族的第一個禮拜堂(胡文池,1965)。

玉里講習會後布農族的信徒漸增,但除了劉傳道外,並無正式佐用的宣道士。為了要大舉向布農族傳道,1949年6月,胡牧師在關山又舉辦了一個五天的指導者講習會,參加者有三十名,都是熱心的布農族信徒。講習會後舉行考試,考試科目是教理與羅馬字兩科。胡牧師從中選拔出八名成績優良者,任命他們為囑託宣道師,然後即刻分派到布農人所在的花蓮、臺東、南投、高雄四個縣傳道(胡文池,1965)。

究竟為什麼長老教會能在布農族部落擴展如此迅速呢?一種常見的說法認為,救濟品是吸引原住民族群接受西方宗教的重要因素(石磊,1976;林素珍,1992)。然而就長老教會在原住民地區傳教的歷史來看,最初原住民信仰基督教實與救濟物資無關。外國救濟工作在臺灣始於1955年元月,美方將物資一部份交給政府處理,一部份交給天主教會和基督教會發放。長老教會將所得的救濟物資集中在西部平原教會,發放給山地教會的數量也始終不及天主教會(林素珍,1992)。在1955年開始發放救濟品前,1954年8月東部布農區會已經成立。而1955年之後才轉信基督宗教的部落,其宗教轉變的原因和救濟品似乎就有比較大的關連。

位於臺東海端鄉的霧鹿在1951年時已經有各教派進入傳教,但初期並不成功,直到1956年之後才開始有族人接受基督宗教。黃應貴認為,當地人後來之所以接受基督宗教主要是因為救濟品的引誘。尤其在1958年到1960年間,霧鹿整個地區因乾旱而無收成,人們為得到救濟品以度過難關只好信教,因此救濟品比較豐富的天主教在霧鹿吸引了較多的信徒(黃應貴,1992)。比較東光和霧鹿我們可以發現,因為改信基督宗教的原因不同,使得宗教轉變之後的情形也大不相同。東光的信徒在信教之後,傳統的打耳祭典、農業祭儀馬上被割捨,信徒們對於教會的活動非常投入(邱韻芳,1997)。反觀霧鹿,由於是為得到救濟品而轉信,信徒對教會活動並不熱心,許多信徒甚至數年未曾參加教會活動,而傳統的打耳祭也持續在舉行(楊淑媛,1992)。

有關傳統祭儀與基督教之間消長的關係,黃應貴(1983)指出,日治時期由於殖民政府的政策,使得東埔人以水稻耕作取代了小米的種植,這項改變使得以小米為主的傳統歲時祭儀失去了意義,大多數人家因而不再舉行祭祀。然而,因為從事水稻耕作而導致的生態環境改變卻引發了瘧疾的流行,連巫師也無能為力的這項疾病因此被族人認為是放棄了舊有儀式所帶來的懲罰。傳統上,布農人相信災難可經由舉行適當的謝天儀式而解除,因此當基督教傳入時便被合法化為新的謝天儀式,故而被布農族人所接受以消除當時所面臨的社會危機。換句話說,東埔傳統祭儀的消失是在基督教傳入之前,而且族人之所以接受基督教,是因為他們以傳統的信仰觀念出發,將基督教儀式視為新的謝天儀式。黃應貴(1982)更進一步指出,當地最早接受該信仰的族人,並不認為他們是轉信另一種信仰,從他們用「天」(dehanin)字眼來稱呼上帝或耶穌就可以證實。然而在東光,布農族人都堅稱是在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信了上帝之後,他們才放棄傳統的祭儀。

一開始時只有少數人接受長老教會的信仰,其他人仍然在舉行傳統祭儀,兩者的對比十分明顯。因此在東光,改信基督教是一個明白表示與傳統信仰「斷裂」的行為,而不像黃應貴所說的是類似傳統宗教的「延續」。因此邱韻芳認為,對於戰後的馬遠布農人而言,傳統宗教的功能已漸漸無法發揮,而原有信仰中的許多禁忌又與文明生活格格不入。雖然如此,由於宗教生活始終在布農族的生活中佔相當大的比重,加上族人對於傳統的敬畏,使得他們仍然持續舉行傳統的祭儀,直到基督教長老教會進入,提供了一個更有力量也更文明的gamisama,族人於是有了新的選擇,因而便幾近全面地放棄傳統的祭儀。基督教不僅取代了傳統宗教,也提供族人一個新的動力,將已經衰微的社會結構重新組織起來,去面對新的生活與挑戰(邱韻芳,1997)。

宗教領袖
在傳統的布農社會中,祭司與巫師是主要的宗教領袖。祭司擁有比一般人豐富的農業與氣象知識,是農耕祭儀的指導者(黃應貴,1992);巫師則會治病,還可以用巫術尋找失物、抓小偷等,對維持社會秩序有相當的幫助。布農人以往對巫師相當敬畏,若是打獵下山在路上遇見了,一定要分肉給他,否則巫師可能會作法害人(邱韻芳,1997)。

除了祭司與巫師之外,家族的族長也是重要的宗教儀式領袖,由同姓成員中推選而出,掌理族內的事務,以及主持家族性的祭儀。現在由於布農社會多已改宗基督宗教,因此宗教領袖也已從過去的祭司、巫師、族長,轉變為教會中的神父、牧師、長老、執事等。

文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2-9 22:25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