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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道門”是“會門”和“道門”的合稱。道門誦經拜神,製造和傳播迷信邪說,迷信色彩極為濃厚。會門最初是以兵器種類命名的,偏重吞符念咒,練功習武,據地自保。經過長期發展,其組織名目多達數百種。由於各類會、道、教、社大肆泛濫,混合生長,多名、重名和改名屢見不鮮,新中國建立後將其統稱為“會道門”。
會道門形成於明代中後期,在清朝得到活躍和發展,在北洋軍閥時期和南京國民政府前期興盛,在抗日戰爭時期出現大分化,新中國建立後趨於衰亡。
會道門不同於宗教。在明清兩代,封建帝王將會道門一概視為邪教,至民國時期,有的則掛上了宗教團體、公益團體或慈善團體的招牌。會道門是帶有宗教和封建迷信色彩的民間秘密結社,其日常活動表現為封建迷信和練功習武相混雜。會道門作為迷信組織,追求功利,要求“神力”服務於人的現實利益,關心世間的事物和自我安樂。而宗教則要求人的利益符合“神意”,關心超乎此生的人生意義或價值根基。
解放初,全國共有會道門300餘種,道首和骨幹分子約82萬人,道徒約1300萬餘人。這些會道門大半被特務利用,成為當時企圖與人民政府做鬥爭的最大的反動組織。中央人民政府於1951年2月公佈《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八條規定,“利用封建會道門,進行反革命活動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其情節較輕者處三年以上徒刑。”這一規定為打擊反動會道門提供了強大法律武器。通過取締反動會道門工作,一大批道首骨幹遭到了法律制裁,成千上萬道徒爭相退道,會道門在社會上聲名狼藉,風光不再。所有這一切標志著中國會道門開始步入衰亡階段。
毛澤東主席在批語中指出,“關於取締一貫道,以山西的經驗為最完全、最正確,也最徹底,山西省委的總結也寫得很好,特轉給你們研究,各地均可仿行,以期有計劃地徹底地取締一貫道及其他各種會道門,並消滅其中反革命重要分子。與作戰一樣,不打無准備之仗,不打無把握之仗,山西省委在准備和實行取締一貫道的大規模鬥爭中是做到了這一點的,故成績甚大,值得全黨研究。”
然而由於反動會道門具有頑固性、神秘性和欺騙性,對會道門的取締未能完全徹底。一些反動道首從大城市轉入小城市,從小城市轉入農村,開始復辟。1955年8月,全國公安機關統一部署、同時行動,堅決取締了進行復辟活動的反動會道門。
60年代後,反動會道門雖然沒有徹底根除,但從總體上看,其道種的數量在逐步減少,其活動的規模、社會危害程度都在縮小。
新時期會道門死灰復燃
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以來,自農村到城市相繼發生了巨大變革。機遇和挑戰紛至遝來,情況瞬息萬變。一些人信仰動搖,失去心理平衡而陷入惶惑之中,將目光投向神秘力量,神秘主義風潮悄然興起,冥想氣功、風水朮、易卦占卜、鬼文化……,給封建迷信大行其道以可乘之機,會道門乘機死灰復燃。新時期會道門活動的重要特點:(1)會道門活動滲入基層黨政組織的事例時有發生。如,河南省在1981年破獲的20起會道門破壞活動案中,查出入道的中共黨員有52人,共青團員28人,基層幹部有50多人。(2)打著宗教旗號要求政府予以承認。(3)向港臺以至國外轉移,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反過來又向內地滲透,企圖利用合法途徑進行非法活動。
中央對新時期出現的新問題十分重視。1982年在《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明確規定,“已被取締的一切反動會道門和神漢、巫婆,一律不准恢復活動。凡妖言惑眾、騙人錢財者,一律嚴加取締,並且繩之以法。”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對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進行違法犯罪的行為,予以定罪量刑。同會道門作鬥爭將是一項長期、艱巨而複雜的任務。
文出: 中國邪教面面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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