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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好的葡萄酒,也是一件藝術品,如果你鑒賞的時候,對於其背景資料一無所知,鑒賞的效果肯定也會大打折扣。
一款好的葡萄酒,也是一件藝術品 在歐洲,一般會將葡萄酒分成兩類:一類是日常飲用的餐酒(Table Wine),一類是優質產區葡萄酒(Quality Wine Produced In Specific Region,簡稱為:QWPSR),也就是說一類是吃飯時隨便喝一喝的酒,一類是可以慢慢品嘗鑒賞的酒,如果說前者是日用品,則後者可以稱為藝術品。
實際上,一瓶葡萄酒,價格過千,甚至上萬,這裡面除了必須有的品質價值之外,其實還有許多附加的東西,比如品牌、產量、銷售、產區、年份、栽培及釀造等等因素,而要鑒賞一瓶高品質的葡萄酒,除了對酒本身的品嘗之外,如果我們知道酒莊的歷史、產區的特性、當地的文化、葡萄的品種及比例,乃至莊主的喜好等等,我們就會更深刻地體會葡萄酒的奇妙與愉悅,這跟鑒賞一件藝術品是相類似的。
去過巴黎盧浮宮的遊客可能深有感受的是,同樣面對應接不暇的舉世奇珍,在斷臂的維納斯與缺頭的勝利女神的雕像前,在神秘的蒙娜麗莎的畫前,人頭涌涌,而眾多的藝術珍品卻被我們一笑而過,原因很簡單:我們都知道這幾件藝術品的背景資料都或多或少地有所了解,觀賞的角度與熱情就完全不一樣了。
一款好的葡萄酒,也是一件藝術品,如果你鑒賞的時候,對於其背景資料一無所知,鑒賞的效果肯定也會大打折扣,這也是我不主張普通的愛好者玩盲品的一個主要的原因,盲品對於提高葡萄酒的品嘗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作為專業的訓練,或者是比較有特色而價格不太高的葡萄酒,猜一猜,開開心,是可以的,但是一款頂級的好酒,也東施效顰地搞盲品,何異於暴殄天物。
藝術品的鑒賞,古今中外的學術論著可謂汗牛充棟,流派也相當多,總體而言,都會討論作品、作者與讀者三者及其關係來探討,以西方文論為例,18世紀末的浪漫主義至19世紀的現實主義時代的文藝理論是以作者為核心的,19世紀末至20世紀中葉的現代派文學,以作品為研究核心的文藝理論佔據了主要地位,而20世紀中葉至今的後現代主義藝術時期,讀者接受理論上升為主導思潮,但是,這三者中不管哪一個佔主要地位,都跟其他兩者有密切的聯繫,看看當代的藝術評論方面的文章,有哪篇在評論藝術品的同時,不提到作者的呢?
回到葡萄酒的鑒賞,我驚異地發現:我們在品嘗一瓶葡萄酒並作出評論的時候,卻很少提到酒的作者,也就是釀酒師或者莊園主。
在國內,葡萄酒愛好者在十個人之中,至少有九個知道拉菲,但是,在十個知道拉菲的人當中,至少有九個不知道拉菲的釀酒師是誰?有什麼來歷?
我們難道不覺得奇怪嗎?難道決定在什麼程度的成熟度(糖度)採摘葡萄、各品種葡萄之間以什麼比例來混合、在什麼溫度下發酵以及在何種容器中陳釀的釀酒師對葡萄酒(作品)的影響還不夠明顯嗎?
為什麼傳說中勃艮第的修道士要親口品嘗土壤?他們的選擇難道對他們的作品(葡萄酒)沒有深刻的影響?他們那種近乎狂熱的苛求難道不會注入到葡萄酒的風格中?
酒界傳奇米歇爾-羅郎(Michel Rolland)足跡遍佈全球,據說要付出上百萬美元的代價,才能請他到酒莊每年指導4次,毋庸質疑的是,他指導的酒莊肯定帶有他個人的特性與風格。
法國教授埃米爾-培諾,在我考美國ISG伺酒師中級證書的時候,是屬於必考的內容之一,對義大利和西班牙葡萄酒的影響非常大,比如裏奧哈的許多酒莊,在他的指導下,拋棄了古老的當地風格,採用單一葡萄園裏的葡萄,在法國橡木桶中進行較短時間的陳釀,結果一大批更成熟、果香更濃郁的葡萄酒誕生了。
品種、陽光、土壤及氣候,是人力難以改變的,釀酒師不是化腐朽為神奇的魔術師,但是,他卻能將大自然的恩惠淋漓盡致地表達出來。
實際上,釀酒師的個人喜好,最終都會表現在其所釀造的葡萄酒的風格中,這樣的例子繁不勝舉。
我公司包銷了位於桔城(隆河產區)的一個小酒莊的葡萄酒,莊主同時也是釀酒師,產量不大,他產我銷,合作非常愉快,後來,我提出要釀一款完全按照我的喜好來釀製的葡萄酒,手工逐粒挑選酒莊最好的歌海娜、西拉和佳利釀三種葡萄(怎麼挑我不知道),用法國全新的橡木桶陳釀兩年,開始他不同意,因為擔心橡木的香氣會過分的濃郁,最後我妥協改為十八個月,並且釀出來的酒不管如何,我都保證照單全收,當然,心裏不是很有把握,只釀了大約120箱左右,結果是聞之有非常濃郁且持久的橡木香氣,嘗之是很厚重的酒體,果味也很飽滿,悠長的回味,適合我兩年前的追求,市場反應也非常好,有人說:這酒有點象澳洲酒,我持有保留的認同。在包裝方面,採用著名畫家雅克-路易-大衛(Jacques-Louis David)1801年的名作《拿破侖橫越聖山》(Napoleon Crossing the Saint Bernard)作為酒標。
雖然還是法國人釀造的葡萄酒,也部分地堅持他作為釀酒師的原則,可是,我個人的喜好還是決定了這款葡萄酒從裏到外的基本風格。
那麼,我們討論葡萄酒的時候,為什麼總會遺忘了它的作者呢?其實,這也當代學術潮流的反映。
根據接受美學的理論,作品的意義一是作品本身,二是讀者賦予;作品本身的意義不是固定不變的,讀者的賦予才是重要的;僅從作者、作品的角度研究作品意義,是“作品拜物數”。這樣,“作者意圖”已不再重要,作品內涵已不再固定,讀者的接受成為作品意義的根本並因此獲得了本體地位。
如果我們將這樣的理論套用到葡萄酒的鑒賞上,就是葡萄酒在開瓶之前,在倉庫內、酒櫃裏、餐桌上,只是一個客觀的對象而已,只有品嘗者才能將它從物質屬性和靜止狀態中解放出來,品嘗活動賦予它以意義,不同的品嘗者,有不同的品嘗感受,這時,酒是誰釀的已經不太重要了,唯一現實的就是品嘗者的能力、心態和喜好,對於喝不出波爾多左右岸區別的品嘗者來說,左岸和右岸都已經沒有意義了,更何況釀酒師呢?因此,品嘗者才是最重要的。
這種理論對於普通的愛好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藉口:我又不想成為專業人士,何必知道那麼多呢?有酒就喝嘛,感到愉快就可以了,何必要刨根問底呢?
問題是:當國內大多數的酒評作家們,在品嘗和點評葡萄酒的時候,完全遺忘了影響葡萄酒風格的莊園主或釀酒師,而一味強調品種、產區與風土這些原材料的時候,從理論上講,已經有悖于藝術鑒賞的原理了。
文出:品酒文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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