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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43-48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耶穌說的話,有時候真不是很容易懂,有些雖然容易懂,卻又是很不容易做。「要愛你們的仇敵」就是這麼一件「容易懂,不容易做」的事。每一個人對仇敵的定義也許都不盡相同,並且每一個人的仇敵也都是相對的,可能在某些時空、環境、情勢中是仇敵,當時空、環境、情勢改變時,就不是仇敵,甚至反而成了盟友。當然,這裡所說的仇敵,都是指著人說的,而不包括「屬靈的仇敵—撒但和眾邪靈」,牠們應該是所有人類共同、永遠的仇敵。
若按照我們一般人對仇敵的認知概念,應該就是那些在各種形式上攻擊、傷害、得罪、欺騙、羞辱、謾罵、逼迫、嘲笑、輕視、利用、反對、否定…我們的人,而這些仇敵可能包括在家人、親戚、朋友、同學、同事、上司、下屬、鄰居、生人、網友…等各種關係中,程度情節也會有輕重大小的不同,也許我們在口頭上、表面上並不會把這些人稱為仇敵,也不承認他們是仇敵,但在思想、心態、意識或潛意識中可能已有意或無意地把他們設定成仇敵了。
耶穌要我們愛這些仇敵,饒恕他們,還要為他們禱告,這禱告當然不是控告式、報復式、咒詛式的發洩不滿情緖,而是真心地為他們懇求、代禱、祝福。按照人的天然性情、肉體生命,我們通常是無法做到的,有時是心裡根本不願去做,但這卻是主耶穌的命令,也是上帝律法的總結精神,這就是上帝愛的真實體現。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5-40)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 5:14)
唯有天父上帝愛的滋潤、耶穌基督恩典和真理的引導、聖靈能力恩膏的幫助,才能使我們真正有謙卑、受教、順服的心來遵行這「愛仇敵」的命令。「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8-10)
耶穌還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6)與此相似的另一段平行經文在路加福音六章:「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6:36 )我們還活在世上的時候是無法真正像天父那麼完全又慈悲,但我相主耶穌要我們把追求天父的完全、慈悲當成一生的屬靈目標。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和錯誤的過程中,不灰心喪志、不自暴自棄,繼續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憑著信心,仰望主的憐憫、恩典與能力,就能夠越來越長大成熟,天父上帝的完全和慈悲也會在我們裡面更加豐滿了。
我承認自己在「愛仇敵」的功課上實在有極大的虧欠和不足,我願意繼續求主赦免、憐憫、恩待、幫助,使我能夠不斷學習、長進、突破。
主裡彼此共勉!
來源:聖經與世界瞭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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