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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淫是在性衝動時自己用手或其他物品摩擦、玩弄生殖器官而引起性快感、滿足性欲或射精的行爲,這是違背道德的。衆學者對此的論斷有異議;馬立克派、沙菲爾派、宰德派主張,手淫爲非法,因爲真主命人每時每刻保持貞操。只有對妻子和管轄的奴婢例外。若一個人除這兩種情況外而手淫時,他就超越了真主的法度。真主說:(他們是保持貞操的——除非對他們的妻子和女奴,因爲他們的心不是受譴責的;此外,誰再有所求,誰是越超法度的——)(《古蘭經》二三:5—7)。哈奈菲派主張,某些情況下手淫爲非法,某些情況下手淫爲當然。惟恐犯姦淫罪,手淫爲當然。這符合了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理。若尋找刺激而手淫爲非法。若性欲旺盛,而沒有妻子、奴婢的情況下,爲了安靜情緒,手淫無妨。
罕伯裏派主張:手淫爲非法。但惟恐犯姦淫罪或害怕有損于健康,同時沒有妻子和奴婢,又無能力結婚的情況下,手淫無罪。
伊本•哈茲姆主張:手淫爲可憎,但不爲犯罪。衆學者公決:男人用左手摸生殖器爲認可。既然爲認可,那麽,再沒什麽罪惡可言,唯有故意引起射精的行爲時爲可憎,所以,手淫根本上不爲非法。真主說:(除爲勢所迫外,你們所當戒除的,真主已爲你們闡明了)(《古蘭經》六:119)。而手淫並不屬於真主對我們解明禁止的條款,所以,它是合法的。真主說:(他已爲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古蘭經》二:29)。
手淫定爲可憎的道理是,因爲它既不是美德,又不是善行。伊本•歐瑪、阿塔伊主張:手淫爲可憎。
伊本•安巴斯、哈桑主張:手淫爲認可。哈桑並說:在戰爭期間,有些戰士曾手淫過。
穆紮黑德主張:以前的人們曾命他們的年青人手淫,以此求得安分守已。女人手淫的論斷跟男人手淫的論斷是一樣的。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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