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3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抓惡狼 色情電話打爆帳單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6-11 06:45: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抓惡狼 色情電話打爆帳單

  七年前,周爸爸驚覺剛從國小畢業的女兒在暑假期間沉迷上聊天室聊天,認識25歲的王男;涉世未深的女兒赴約,兩人第一次見面,王男就把周女載到旅館發生性行為。周爸爸過幾天發現女兒多一隻手機,經逼問後,得知女兒被陌生男子誘騙,男子還申辦一隻手機給她,供彼此聯絡。

  周爸爸不甘心,為了找出王男,將手機交給女婿,由女婿撥色情電話打爆帳單,累積3萬6千元帳單。電信業者通知王男,王男認為電話被盜打報警。王男在警方查明內情後移送法辦,王男在案件審理期間到周家求情,希望被原諒且勿求償,王男也答應不追究盜打電話的責任。然而王男入獄服刑3年半,出獄後反告周男及女婿盜打電話。

法律教室: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電信法第56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佰50萬元罰金。

刑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三款
追訴權,因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王男將未滿14歲的周女載到旅館性交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周爸爸及其女婿盜打他人電話依電信法第56條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追訴期依刑法第80條為十年,王男七年後才報案仍未過追訴期。周爸爸聲稱當年王男已不追究,當年雙方沒有白紙黑字寫下和解書,又無他人作證,不能證實王男及周爸爸有和解的行為。

口說無憑
一般我們遇到車禍或其他案件若雙方願意和解,最重要的是要留下書面證據,以免當事人事後反悔不認帳。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7-8 21:02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