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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榻近18萬的飯店內竟有偷拍事件
號稱全台灣最頂級的度假村聖地「牡x灣Villa」,在女房客的指述,表示遭到飯店的員工偷拍沐浴鏡頭的情形。當事人劉小姐,由於事發至今已近半年,飯店業者一開始是企圖掩飾,接著從願賠償轉向表示沒有證據顯示有偷拍。牡x灣Villa執行董事吳x弘說,劉小姐指控並沒有具體實質的證據,告訴及追查都欠缺特定對象,本來她在度假時就有退住宿費的情形,於是想透過此事件,向他們漫天喊價20萬元到80萬元,經過多次協調雙方皆無法接受,才會依循法律程序來解決。
吳x弘並說,被指述偷拍的陳姓工讀生,手機被查扣後,經過當下的檢查並沒有偷拍的情事,同時他也否認偷拍,並從監視器中只看見一名影像模糊的人影,不代表該名人影即是陳姓工讀生。
法律教室:
依上例該名陳姓組長,利用自己職務之便及知悉旅館內動線等優勢,竟以手機偷拍客戶在旅館內沐浴的畫面,經過飯店協理的查證後,及陳姓組長的自白,當場即扣押犯罪的手機,及辦公室所使用的電腦。有關上述案件,應可以針對陳男以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提出告訴(參刑事訴訟法第232、233、237條告訴人的條件)。事情演變到最後,飯店業者除了擁有陳男的犯罪手機及電腦外,在經過他們仔細的判斷後,開始表示影片中的內容沒有辦法確定是陳男所為的行為,以求減低和解金額。
來源:聯晟法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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