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19|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抓猴不成反變誣告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8-21 00:28: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抓猴不成反變誣告

  53歲的胡姓男子因為懷疑老婆與友人發生不正常的性關係,於是就拿著自宅廁所內的衛生紙團,去到派出所提告,不料經過化驗報告出爐後,發見原來衛生紙上的精液DNA,與友人的人不符,審理法官認為胡男有故意之嫌,於是判處誣告罪成立。
  判決書指出,胡xx深怕證物會被消毀,於是給警方時還留下一部分,以免日後沒有證物,經過細膩的檢查後,發現DNA鑑定與郭友人不符,於是在地檢署業已不起訴處分。不料,胡男表示有高級警務人員從中作梗,使得衛生紙被調包,並在次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告,同時還將先前留下半團的衛生紙,再分出一部分給高檢署作為證據,經過審理後,再次驗出與友人的DNA不符,卻與自己的相符,才說出可能是兒子的。

法律教室

  以上例胡男,因懷疑太太與友人郭員通姦,故以按刑法239條通姦罪規定提告,不料被地檢署以不起訴處分,依刑事訴訟程序而言,為不起訴處分後,救濟方式法可先行「再議」,被駁回後,則需透過律師代理,聲請「交付審判」。胡男在地檢署時,依衛生紙上的精液與自己不符,提出告訴,案經駁回後,並再次提出相同的證物於高等法院檢察署,卻反被告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成立。一般而言,成立誣告罪並無不可能,其中關鍵應於胡男對於自己,所掌握的證物沒有加以求證,才導致自己被告,訴訟程序還辯稱,可能是自己兒子的精液。從邏輯推論,告訴人對於自己所掌握證物,如果沒有確定是有利或不利時,應可以先行查驗,以免打草驚蛇,尤其是這類案件是夫妻關係可能面臨決裂的訴訟,故更應謹慎小心,除非一開始就有要離職的念頭或是不法的意圖才是。建議在訴訟過程中,任何證物、證詞要提示或提出時,應與專業人士具體的「事實」陳述後,再決定是應否提出,以免因小失大。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6-14 09:53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