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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代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的活動已引起自然環境巨大的改變,人工生態環境在世界範圍內逐漸取代了自然生態環境,打破了億萬年來地球生態的平衡狀態,出現了遍佈世界的生態危機。具體表現在各國的工廠沒日沒夜地將有毒廢料排進江河湖海,各類汽車輛猛灌狂飲著不可再生的化工燃料,然後加倍地排出廢氣,大量森林永無休止地遭到毀壞,珍稀動植物資源遭遇瀕臨絕滅的險境,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使得地球的體溫屢創新高等等。
這些日益嚴重的生態危機又反過來警示和懲罰著人類。如,臭氧層的破壞導致皮膚癌發病率急劇攀升和海洋食物鏈嚴重遭到破壞,大量的二氧化碳、甲烷集結大氣中造成溫室效應,從而使全球極端氣候日益增多,核電站事故更使數以萬計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那麼,當人們面對這一系列因社會發展而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進而反過來造成的生存危機應如何解決呢?在中國的道教文化中我們尋找到了答案。道教的道祖老子指出,這個世界上存在四大要素:道、天、地、人(王)。其中道是天地萬物存在、生成、發展的根源與動力。萬物皆由其而存,因其生滅。而天、地、人(王)則代表世間紛紜繁多的物象。古人將這三者合稱三才。之後老子還提出作為四大要素的人應怎樣把握道與三才(天、地、人)的關係。並將其作為人們行為的法則——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對現代社會而言,就是告訴人們只有立足於三才和諧並存的觀念之上,才能求得社會進步和可持續發展。
一、道法自然——三才和諧並存的理論根基
“道法自然”是《道德經》中的重要思想。但經常可以看到這句話被誤解為“道去效倣大自然”。要正確理解它,還得回到書中的原文: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我們可以從古代的社會經濟狀況來簡要分析對這段話。大家知道,在古代社會,人們的衣食住行的絕大部分都來源於土地,土地決定了人們的生活狀態的好壞,甚至影響朝代的興衰,因而是“人法地”;而大地上萬物生長、榮枯的變化又取決於天上的日月星辰的運轉、四時更替、氣候變化,所以是“地法天”;在天之上還有作為宇宙本根的道,所以是“天法道”。那道又傚法什麼呢?道並不傚法其他,由於它是一切的根源故它只能以本身為法,此謂“道法自然”,亦即“道法自身”。
這段話實際內涵應逆反過來解釋:既然道以本身的自然為依歸,那麼天法道,地法天,而人法地,都應循其“自然”。換句話説,事物根據其自身屬性存在變化的狀態就是最適合的狀態;對人類生活來講,人本身具有的稟性同樣是最適合的,人類社會自身有一種自發調控而趨向和諧的功能,所有人為的規定,違反這種“自然”的東西,實際並沒有實在的意義,反而很有可能破壞了人類社會所具有的稟性,導致多餘的煩憂與嚴重的災難。
“道法自然”這一論題其實不是孤立的,它涉及道家本體論的核心問題——“道”與“萬物”的關係。這一論題本身直接關涉到道家哲學中最根本的概念“道”和較為重要的另一個概念“自然”。作為道家本體論的“道”,它是化生“萬物”的源泉。如,42章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51章説“道生之”,是“天地之母”(25章)和“萬物之奧”(62章)。“道”不但化生“萬物”,還是萬物得以存在的根本保障,這就是説老子的“道”具有時空二重性(在時間上,是生成論;在空間上,是本體論)。《道德經》第4章説:“道衝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道”雖是天地萬物的源泉與根基,為萬物之母,可它從不以為是萬物的主人:“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而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可名于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34章)而且“道”也從不“憑藉”、“主宰”和“干涉”萬物,它具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51章)和“善貸且成”(41章)的無上德性。“道”的這種稟性老子稱作“無為”。“無為”不是説“道”什麼也不做,而是説道不主宰、不干涉萬物,而是讓萬物也自然而然的生存。《道德經》第37章説:“道常無為而無不為。”“道常無為”,王弼的解釋是“順自然”。可以肯定,“無為”是“道”的行為方法,“道”需“順應”的“自然”,不是“道”本身的稟性,而是“萬物”自己的稟性。因為“道”只有同萬物相融合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道”。
二、天人合一——三才和諧並存的指導原則
最早闡述天人合一思想的是莊子。他説:“人與天一也”。用現代文講就是:人與自然是相統一的,而這種統一是基於道才能達到的。一句話,天地萬物皆具道性。
道教(家)所説的“天人合一”是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狀態。在《莊子齊物論》中莊子對“天人合一”表述是:“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大宗師》在談及天人合一時説:“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天與人不相勝也,是謂之真人。”這段話大意是講:天人合一,不論人們是否喜好,都是合一的。不論人們是否認知,它們還是合一的。懂得天人合一的人就會明白自然無為之道,不懂得天人合一的人就會陷入任意妄為之中,而懂得天與人是不衝突,不分離,相合道理的人,這種人便可稱為真人。那如何才能與天相合呢?《莊子天道》中説:“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本大宗,與天和者也;所以均調天下,與人和者也。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這就是説,知曉了天地的德性,便是知本源了,如此便實現了與天相合。因此,儘管“天人合一”一詞出現于宋明理學,它在《莊子》中還未將這四個字聯用,但莊子在討論天與人的關係時,他用“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以及“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來強調天人一體,強調“天與人不相勝”,天與人並不衝突,而是休戚與共的唇齒關係,表達了人對自然的認同感與親近感,並説能懂得這一道理的人,就是真人。
人生活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必須珍視各種生靈,與自然為友,調和陰陽,保護生態環境,才能達至與自然和諧並存,享有美好的生活。保持地球生態系統的和諧與安寧,是人類本身賴以生存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只有人和自然的和諧共存,才有可能建立良性迴圈的地球生態系統,才可能實現人類本身的可持續發展。
三、人傚法地——三才和諧並存的行為準則
上述“道法自然”的思想,“天人合一”的原則雖然非常重要,但都過於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也就是説,要想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並存還必須在其之上提出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方法來防止或解決人與地球生態環境之間的衝突與問題。此之謂人傚法地也。
對此,在諸多的道教經典中提出了不少具體有效的措施。例如,《文子上仁》中説:
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國之基也。故人君者,上因天時,下盡地理,中用人力。是以群生以長,萬物蕃殖,春伐枯槁,夏收百果,秋蓄蔬食,冬取杪,以為民資。生無乏用,死無傳屍。先王之法,不掩群而取镺,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豺未祭獸,罝罘不得通于野。獺未祭魚,網罟不得入于水。鷹隼未擊,羅網不得張于皋。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于山林。昆蟲未蟄,不得以火田。育孕不殺,鷇卵不探。魚不長尺不得取,犬豕不期年不得食。是故萬物之發生,若蒸氣出。
文子告訴我們,人們應遵循四時的變化和生物生長髮育的法則,來合理地開發自然的資源,並認為,唯有如此才可讓“萬物之發若蒸氣出”。文子還特別警告,假如人們去過度開發自然的資源,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上禮》篇中説:
衰世之主,鑽山石,挈金玉,擿礱蜃,消銅鐵,而萬物不滋。刳胎焚郊,覆巢毀卵。鳳凰不翔,麒麟不遊。構木為臺,焚林而畋,竭澤而漁,積壤而丘處,掘地而井飲。浚川而為池,築城而為固,拘獸以為畜。則陰陽繆戾,四時失序,雷霆毀折,雹霜為害。萬物焦夭,處於太半。草木夏枯,三川絕而不流。
他認為人們過度開發自然資源後,致使各類生物不能正常的生長髮育,甚至還會使氣候發生巨變進而出現嚴重的自然災害,使各種生靈遭受更大的傷害。
戒律是道教約束道教徒的言行,防止違反教規的行為準則。其目的在於教誡,勸誡教徒們為善止惡,棄妄歸真。道教的“五戒”、“初真十戒”中均有對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涉及。如“五戒”中的第一戒:“不得殺生”;“初真十戒”中的第三戒,“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無上秘要大戒經》説“守仁不殺,憫濟群生,慈愛廣救,潤及一切”,並強調“不得殺生以自活”,“手不得殺害眾生,蚑行蠕動含血之屬,皆不得殺”。道教將“戒殺生”作為處理人與生態環境關係的一個準則,並在《老君説百八十戒》中指出:“第四戒,不得殺傷一切物命……第十四戒,不得燒野田山林……第十八戒,不得妄伐樹木。第十九戒,不得妄摘草花……第三十六戒,不得以毒藥投淵池江海中……第四十七戒,不得妄鑿地毀山川……第四十九戒,不得以足踏六畜……第五十三戒,不得竭水澤……第七十九戒,不得漁獵傷煞眾生……第九十五戒,不得冬天發掘地中蟄藏蟲物……第九十七戒,不得妄上樹探巢破卵……第一百七十二戒,若人為己殺鳥畜魚等,皆不得食。第一百七十三戒,若見殺禽畜命者,不得食……第一百七十六戒,不得絕斷眾生六畜之命”等等。這樣“守仁不殺”行為準則成為道教生態和諧的基本規範。
應當指出的是,道教講“重生戒殺”,強調保護生態環境,並不是絕對地盲目的保護,而是讓人們遵循自然法則辦事,並不反對適度地開發自然的資源。《石音夫功過格》中也對這一問題做了探討,其中有道長與乞兒的對話:乞兒説:“……無論不殺生,方為萬物之生,即如雞鴨不殺,喂他何益?牛馬不殺,膠皮何取?豬羊不殺,祭祀何有?若論不殺生,竹木不宜砍,柴薪何來?草木不宜伐,人宅無取。這真難也。”道長説:“極容易的。雞鴨不損其卵,不傷其小,又不妄費。當用之時,取其大者殺之,何得為殺?馬有扶朝之功,牛有養人之德,臨老自死,何必在殺?何至無取竹木?草苗方長不折,相時方伐,何得無用?”乞兒説:“據道長所言,這等看起來,凡物當生旺之時殺之,方才為殺;至休囚衰弱之時殺之,不足為殺。可見生旺時,乃天地發生萬物之情,不可違背天意。至垂天地收藏之時而取之,則用無窮也。”乞兒至是覺有會心,喟然説:“天地有好生之德,萬物有貪生之心。凡事順乎天理人心而為之,勿逆天理人心而行之,未有不心平意合者也。”
近年來,我國政府提出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就是要順應自然,使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達到和諧統一。因此只要我們遵循自然法則,控制“過分”索取,在“索取”的同時盡力保護自然,人類的明天依然是美好的,我相信藍天白雲、青山綠水的環境必定會重現於世。
轉載自 國際道教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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