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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與行不協調時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二18)
雅各用第一個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另一人說自己有信心,且有行為配合來作對比。你可以分辨出當然是後者有真正的信心,從一棵樹上結的果子,可認出樹的種類來。同樣,透過一個人的行為,可以看出他信心的本質。雅各用兩個極端的例子是要陳明:「沒有行為的信心」這命題根本不成立。
有人問,一個人信主之後,沒有活出與信仰配合的行為,這人是否得救?這可從兩方面回答。首先要認清楚一個人的得救是根據他對福音的認識以及對主耶穌的信靠。他必須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願意接受耶穌作救主。因為聖經說:「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
當見到信徒的行為與信仰不協調時,有限的人不可能做出絕對的判斷,因為信心的真偽只有神才知道。如果我們懷疑一個人是否真正得救,最好是正面幫助他了解信仰的本質,並鼓勵他靠聖靈活出新生的樣式來。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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