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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戀之禍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雅四2)
人順從自己的私慾,因此產生各種問題,其中「貪戀」是一種不正常、損人的慾望。這詞曾被翻譯為「惡慾」(西三5),這惡慾當然是指從「戰鬥的私慾」中出來的。
由於貪戀,就會不擇手段,為達目的而將人打垮、取人性命等。大衛因貪戀拔示巴的美色而殺害烏利亞,正是最佳的例證。大衛一生殺人無數,其中殺死的兩個人,對他的人生都構成極大的轉捩點。在年少時他憑信心殺死巨人歌利亞;但在事業有成之時,為自己的私慾殺死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殺歌利亞使他名噪一時,成為英雄;但殺烏利亞卻使他靈性敗落,成為一生最大的污點。
有人認為這裡的「殺害」並非指真正的殺人,因為這樣的事不可能發生在基督徒身上;因此這詞應解作他們用惡言中傷、毀人清譽、用話語殺人於無形等事情,正如耶穌說恨人等於殺人(參太五21至22)。然而,「殺害」這詞最直接、最自然的解釋仍是肉身上的殘害。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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