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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發生車禍 撞傷人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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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3 19:08: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海綿叮噹 於 2015-3-23 19:10 編輯

想請教   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

最高理賠額度是多高呢?


撞到的是老人    事故地點是在小巷弄

並無實際畫分支幹道    我唯一的優勢僅有

我是老人方向的右方來車 所以是他必需禮讓我


我時速僅不到40   就很平常的慢慢開過
雖然看到凸透鏡有人過來 ..但不以為意的輕按幾聲喇叭示意我要過
就沒煞車的開了過去
會說不以為意的意思是   開車這麼多年的經驗
誰會先到路口  不需特地觀察吧  總之就是很平常的認為 我會先到
我會先過路口  所以按喇叭 我沒打算停

當我車頭都過路口一半...老人就從我左側衝出來
我直接連煞都不用煞就把他撞飛 他摔滑出去約在我車頭前方3公尺處停止

總之當下立刻報警叫救護車並聯絡我主管及老人的家屬
並第一時間送上水果禮盒以示歉意  

他受的傷我就不描述了  總之不算重傷也不算輕傷....


以上都是馬後砲跟自己講的  警察不會管這我也懂
真的覺得自己很雖小...那老人根本就不管車子是不是已經在前面
硬要鑽...他根本連減速都沒有吧  或許他根本就沒看到我已經在路口中間了

雖然公司的人都跟我說   保險會處理 叫我不用擔心錢
只要做好道義責任時常去探視就好

但我還是很怕保險理賠不夠..還是有多出來的要我付

因為老先生住雙人房 需自付一些費用  聽說要躺2~3個月
還需要看護  


唉...又不是我開很快 真的才40不到诶   而且明明就是我能過的
為什麼就因為一個三寶搞不清楚狀況衝出來被我撞
搞的好像是我不會開車橫衝直撞才撞傷人

更倒霉的是行車紀錄的記憶卡有問題  裡面只有5個檔案...無言 車禍時的畫面沒被記下來

雖然對方家屬至今為止從未提過賠償的事情(事發已第5天)
但就是很怕他們以為全是我的錯  然後無止盡的要求一切資源
然後我來買單.....

現在是我在網路上講出的心裡話
其實面對家屬時   我很低調  很柔軟...
因為老阿公說真的人很好

但我真的不想揹黑鍋

為什麼就是不修法把該死的耳聰目小的老人駕照都收回
嚴禁駕駛任何車輛出現在馬路上  以防隨時暴衝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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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3 19:13:20 |只看該作者
真的..十次車禍9次快  一次是開太慢

我要是以平常7~80的速度過的話  就撞不到

就是開不到40 開太慢   雖小讓他有機會出現在我前面

幹  真的是幹在心裡怎麼樣都幹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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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3 19:20:52 |只看該作者
汽機車強制險理賠項目:
單一事故(如機車自行滑倒、撞電線桿、牆壁、橋墩、行人等)致駕駛人受傷或死亡,是不在賠償範圍內,可選擇加保「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以增加駕駛人保障。
◎車禍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報請當地警、憲機關處理,並應於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對於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以20萬元為限。
 (1)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2)診療費用:須檢具診斷證明書 、就診醫療機構出具之醫療費用收據,如為影本,應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相關支出憑證。
  1. 屬於全民健保範圍給付之項目:由受害人自行負擔之費用(即部分負擔)
  2. 掛號費
  3. 診斷證明書費:以申請補償之必要者為限。
  4. 住院之病房費差額:所住病房與健保病房之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
  5. 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6. 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萬元為限。(限住院期間,免附收據)
  7.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1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以5萬元為限。
  8. 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1萬元為限。
  9. 其它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性治療之裝具:以2萬元為限。
 (3)接送費用: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 (上限2萬元)
  1. 轉診交通費用依診斷書之記載轉診需要核付。
  2. 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搭乘計程車自住家往返醫院所付交通費計算,以2萬元為限。
 (4)看護費用:指受害人於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斷書必須註明〝需專人看護(+需求天數)〞,此理賠申請才會予以受理)。
  1. 普通病房之看護費用,除聘請看護人員之外,若由親屬看護時,仍得申請。
  2. 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逾30日
  3. 若由親屬看護,請提供記載擔任看護親屬之姓名、親屬身分關係、地址、及看護期間之書面說明代替,填寫看護證明單。
◎殘廢給付:殘廢程度分為15等級200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金額從5萬元至200萬元不等。若受害人同時有相關之醫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220萬元為限。
 1. 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定期間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2. 前項所定一定期間以一年為原則,但殘廢給付標準表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3. 因車禍造成頭部、顏面及頸部受損、導致遺留醜陋疤痕、線狀痕、凹痕… 女性最高理賠60萬(殘廢8級),男性最高37萬(殘廢10級)。
◎死亡給付:每人死亡給付為200萬元,受害人死亡前之相關醫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220萬元。
◎若對方肇事車逃逸或無投保強制險,只要有報案紀錄即可申請與強制險相同項目之交通事故補償金。

未投保之處罰規定
1.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汽車處新台幣3,000~15,000元罰鍰,機車處新台幣1,500~3,000元罰鍰。
2.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車輛又肇事者,處新台幣6,000~30,000元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3.罰鍰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停止汽車所有人辦理車輛異動或檢驗。

點評

ny89418  原則上問保險專員比較快。  發表於 2015-3-23 19:23:53
最大的敵人永遠是自己,唯有突破自我,才能邁向更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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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3 19:25:16 |只看該作者
做筆錄時 警察問說 你有看到他嗎?

我說我在鏡子就看到他緩緩的過來啊  

所以我才認為我會過 才喇叭按個幾下就沒煞車的開過去


警察又說 你看到怎麼不停?

對 沒錯    到路口停是最保險

但說真的啦   你就已經開3~40了有夠慢了

而且看到對方 也認為對方會是在自己之後才到路口

本來就很順的開過去啊

我從鏡子就可以判斷說他是老人 他幾歲 他有沒有重聽
會沒聽到我喇叭跟我的車而完全沒減速的衝過來被我撞嗎

拜託   有常識會身體機能正常的   會看到前面的車  車頭已經
從路口出來  還不停   還要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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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3 19:28:52 |只看該作者
真的很難演....明明就超度爛那三寶

卻還要裝的很關心 很抱歉.....然後還要擔心

住2~3個月的醫院 是否又會冒出其他病痛來扯到我身上

果然我媽說的沒錯  我屬羊今年正沖...
早知就該聽媽媽的話去廟裡點光明燈跟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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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4 15:13:00 |只看該作者
老人家最不禁撞的 不管你理由多好 撞到長輩就都是你不對 台灣司法很奇怪的呀
到底能拿多少理賠還是問保險員比較快 記得上網把詳細法規跟保險公司的條例都看清楚 以免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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