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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施行聖事禮儀?
施行聖事禮儀者是基督的奧體整個教會,因為禮儀活動不是私人行為,而是信徒團體的行為,這個團體是由領洗的信徒們所組成的團體,他們由聖神再生,被聖神傅油祝聖,形成一個精神居所和為奉獻祭祀的司祭職。此共同司祭職,就是大司祭基督讓祂奧體的所有肢體,參與祂的大司祭職。
但他的肢體成員,並非大家履行相同的任務(羅十二4)。有的被天主召叫,在教會執行一特殊任務。這些服務人員被揀選,並藉聖秩聖事被聖神祝聖,成為適合以基督元首之名,為教會所有成員服務之人,他們是基督大司祭的影像。教會的聖事,在聖體聖事中表現得更圓滿,尤其當主教主持共祭時,更顯示出主教的施行任務、和同他共祭的神父門和執事們的任務。
還有一些特殊任務,可由未曾領過聖秩的信徒們執行。這些職務可由主教按禮儀傳統和牧靈上的需要來決定。此外還有輔祭員、讀經員、唱經團員,都可由信友擔任,成為禮儀上的一員。
在這種狀況之下,當舉行聖事時,整個教會團體都是禮儀的執行人,每人履行他自己的任務,但是大家卻在聖神內結合為一。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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