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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像介紹] 佛陀允許葷食的理由 中國達摩悟陀尊者 2013-05-28馬來西亞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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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08:49: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



無直接的殺業

佛陀說:“魚類及肉類是完全清淨的(parisuddha) ......”,意思是說倘若某人沒有看見、聽聞、或懷疑那只動物是專為他而宰殺的, 那他就沒有涉及直接的殺業(有意圖的行為)。

於這三項規則以外的肉類是被禁止食用的,因為它將造就不善的業果。

雖然佛陀允許食用葷食,然而他於《經藏 增支部4.261 經》裡闡明,倘若我們直接鼓勵、同意或讚揚屠宰的話,我們將造就惡業。

因此,於《經藏 增支部 5.177經》裡,佛陀教授在家眾不應該從事買賣肉類的貿易。

這於註釋裡解釋為飼養並販賣豬、鹿、牛、雞等以供屠宰。

做預先的訂購,比方說預訂十隻雞明日拿取,倘若這意味那同等數量的畜牲將會為其而宰殺的話,那也是不被允許的。


素食主義並不適宜僧侶的生活方式
一位僧人,除非是
(i)被信眾邀請至居家接受供養、
(ii)食物被送至寺院或
(iii)由他人於寺院裡烹煮食物;他是應該過托缽的生活的。

僧人本身是不允許烹煮、貯存隔夜的糧食或從事農耕以養活自己的。

因此,乞食是南傳佛教僧侶的主要生活方式的一。

我們可以從佛教國例如:泰國、緬甸、斯里蘭卡裡得知,僧人們能獲得自由及供養以便全心全意地依照佛陀的教導修行。

這不僅只森林裡修行的比庫每日出來托缽,甚至是市鎮或城市裡的僧人比庫也一樣。

既然常言道:‘一位乞丐是一位別無選擇者’,那麼持素並不適宜僧侶的生活方式。

這也可能是的前所提及佛陀拒絕提婆達多所提出的持素戒條的另一個理由。

無論如何,佛陀也曾說明,倘若一位僧人於某一個地方得不到充分或有營養的食物,那麼他應該離開那個地方。


需求與供應的辯論

有些人認為縱然遵從以上所述的三項規則,一位元食用葷食者依然是可究責的,因為由於他食用葷食,製造了需求,所以造就了屠宰以供應的。

換句話說,無論在怎樣的情形下,葷食仍然是鼓勵了動物的屠宰。

我們必須清楚,世上有兩種因和果:

(i)世間的因果,即沒有涉及意圖的;

(ii)佛教所教導的業果 (kamma-vipaka) 或稱為有意圖的行動及其帶來的後果。

所以,食用遵從三項規則所允許的肉類只涉及世間的因果,而並不違犯殺業。

然而,食用不被允許的肉類將牽涉不善的業,並聯帶其果報。

所以,我們必須清楚地鑒定這兩種葷食的分類。

需求與供應的辯論是沒有確實根據的。

在這地球上,每天有無數的人類及難以計數的動物死於車輪下。

僅僅是駕駛或甚至只是乘用交通工具,我們即鼓勵了汽車行業製造更多的車輛。

倘若我們依據需求與供應的辯論,那麼單是使用汽車,我們每日便造就了無數動物及人類喪命。

這遠比食用葷食嚴重!

無可否認的,我們的確是間接地牽涉在動物的屠宰,但誠如以上所述,這並沒有涉及殺生的業果。

無論我們是否食用葷食,動物還是會被間接性屠宰的,有時候更是不可避免的。

我們將於以下作討論。


持素也同樣鼓勵殺生

即使是持素,我們仍然鼓勵殺生。

每一日,果農們為了保護他們的果樹,以便不被猴子、松鼠、狐狸、狐蝠及其他害蟲所侵害而殺害的。

菜農們也殺害毛蟲、蝸牛、蚯蚓、蚱蜢、螞蟻及其他昆蟲等。

同樣地,例如:在澳洲,袋鼠及野兔由於破壞農作物而每日遭受殺害。

許多幾乎每個人都使用的日常用品,都是以動物的生命來換取的。

例如:絲綢犧牲了無數的蠶的生命、白蟲膠則是由數不盡的蟲膠生命而製成的。

化妝品裡含有大量源自動物的物質。

許多食品的添加物,例如:顏料、調味料、甜料,亦同樣是取自動物的物質。

商業化的乳酪使用從小牛腹部抽出的凝乳酶來使牛奶凝固。

皮革及毛製品當然是剝下動物的皮所造成的。

通常那些動物僅僅只是為了這個理由而被屠宰。

攝影菲林所使用的骨膠是通過煮沸動物的皮、腱及骨所獲得的。

即使是蔬菜及果樹的肥料,一般上也添加了磨碎的幹魚骨及其他魚的殘餘物。

還有我們所食用的牛奶及蜜糖也都牽涉於殘酷對待該動物或昆蟲的方法而取得。

這意味著要完全不涉及傷害或殘酷對待動物是非常困難的。

假使某人真的成為一位素食者的話,他應該省思以上所述而避免過度地批評那些食用葷食者。

即使所有人持素,動物還是難免被殺害 即使所有人都成為素食者,動物仍然還是會被殺害的。

這是因為動物比人類更迅速地繁殖,而這將對人類的生存造成威脅。

譬如多年以前,在非洲國家的某些部落,野象屬於被受保護的動物。

如今,由於它們迅速地充分繁殖而造成了對人類的威脅,當局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必得放鬆保護制度,以減少它們的數量。

有些國家把那些沒有執照的狗只毀滅以避免它們變成狂犬而攻擊人類。

甚至是防虐畜協會,由於沒有充足的範圍,他們每年必須毀滅數百萬隻狗和貓。

在美國,每年有一千四百萬隻貓狗,在被人道團體拯救的後的一星期內遭受毀滅。

所以,認為持素能阻止動物被屠宰的信念是不正確的。

雖然如此,如果由於憐憫而實行素食,還是值得贊許的,但必須避免對此表現得過度極端。


每個人都間接地牽涉到殺害動物

無論我們是否持素,我們仍然間接地涉及殺害動物。

為了建造並提供房屋供我們居住,廣闊的森林必須被開劈。

這造就了許多野生動物的死亡。

由於我們需要使用種種家庭用品及其他現代化的便利品,廣闊的森林再次成為開劈的對象,以便建設工廠及工業區。

也因為我們需要電源,河流被攔阻以獲得水力發電動力。

這致使大片的森林地帶氾濫,而造成許多動物的死亡。

由於我們使用交通工具,每一天有難以計數的動物及無數的人類於道路上喪命。

再者,為了我們的安全,流浪狗被射殺以防狂犬病的侵襲。

在製造各類日用品的當兒,例如食物、藥物、絲綢、化妝品、菲林等,因為我們需要源自動物身體的物質,它們便成為了犧牲品。

倘若我們運用上述的需求與供應的辯論,那麼我們就不應該居住於住宅區、使用由工廠所生產的家庭用品或使用電源等。


連續作案的謀殺犯的譬喻

比方說在某個城市,有一個連續作案的謀殺犯,經已姦污及謀殺許多女士,以致沒有女士敢於夜晚冒險出外。

整個城市裡的市民發出喧囂並要求有關當局執行責任以緝捕這個謀殺犯。

經過了幾個月的艱辛及努力,警方終於逮捕了這個殺人犯。

再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審判後,法官宣判他死刑的罪。

於受刑日當天,這謀殺犯被帶到絞架後,行刑者拉動操縱杆以終止其生命。

如今,這引來了一項提問:“到底誰牽涉於殺害他人(即那個連續作案的謀殺犯)的惡業呢?

”依據業果的定律,那位行刑者將承擔最為嚴重的罪行,因為他是有意圖去實行這項殺生的。

其次則為宣告該謀殺犯死刑的法官。

對於那個謀殺犯的死刑,他們兩位涉及了直接殺生的業。

員警只是間接性牽涉而並不需要為那死刑負責。

市民們又如何呢?

誠然,那個連續作案的謀殺犯會被處決,是為了保護市民們,即是說他是因為市民們的緣故而被處決的或說市民們是這項處決中的受益人。

那麼,市民們需要負上殺生的業的責任嗎?

這是否定性的,因為他們並沒有要求處決這個殺人犯。

然而,倘若他們有要求此項處決,則需對殺生的業負責。

這個情節與宰殺動物作為食物是相似的。

宰殺動物者將承擔最為重的殺業。

飼養動物以供宰殺者,亦牽涉於殺業的內。

他們就如那位宣告殺人犯有罪的法官。

然而,那些購買已被宰殺的動物的肉類的人,是沒有牽涉在於殺生業的內的,雖然亦如那些市民們,他們是主要的受益人。

但是,倘若某人指示宰殺一隻活生生的動物以購買其肉的話,那麼他便牽涉於殺業內了。


持齋而並非持素

許多華裔佛教徒誤解地認為北傳佛教 (Mahayana) 教導實踐持素,也同時對持素(素食主義)及持齋(過午不食直至翌日破曉)有著含糊的認識。

在早期的經藏裡,持素被認為是外道苦行者沒有利益的修行。

持素為漢傳佛教的教導,而並非北傳佛教,因為諸如西藏及日本佛教徒都不是持素的。

只因中國唐朝的梁武帝下令佛教僧侶及尼姑必須持素。

從字面上,‘齋’字的意思為於某些時段不進食,即禁食。

所以,穆斯林的齋戒月被通稱為‘開齋’。

佛陀教導其弟子持齋,即從午後直至翌日黎明破曉前(於馬來西亞為下午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禁食(除藥性允許品)。

然而,在漢傳佛教裡,持齋卻被同義於持素。


結論

佛陀並沒有鼓勵我們吃葷或持素。

我們有絕對的自由去選擇。

關鍵的是認真看待佛陀於《經藏 中部 第55經》裡所指導關於那三項被允許及不被允許食用的肉類的規則。

一位僧人是被禁止煮食而必須完全依賴在家眾的供養的。

他也被訓示應該易於供養及照顧。

既然一位僧人不被允許要求自己所偏好的食物(除身體不適以外),那麼他即不能選擇自己所要的食物。

所以,他應當接受任何所供養的食物。

在家眾有更多的自由去選擇他們的食物。

所以,他們有絕對的自由去選擇吃葷或持素。

基於以上的理由,無論某人的飲食偏好為何,都應該避免偏激地批評他人。

最為實際能減少世間的殺害及殘酷行為的方法就是教導人們明白佛陀的教義。

當然,苦 (dukkha) 為生命的實相,而終結苦的途徑就是依照佛陀所闡述的八正道修行,以脫離輪迴。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為證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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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09:21:2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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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3:03:27 |只看該作者
請問誰是 中國達摩悟陀尊者 ?
本文作者嗎 ?

點評

老奸巨猾  是個學南傳的長老。  發表於 2015-5-25 18:15:12
老奸巨猾  改一下,他是吉隆坡華僑  發表於 2015-5-25 18:14:37
老奸巨猾  一個福建省的法師。  發表於 2015-5-25 18:12:27

智天使(八級)

獨孤九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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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3:55:37 |只看該作者
老奸巨猾 發表於 2015-5-25 09:21  
各位大大吉祥!

呵呵,又來了!!這有什麼好辯的,吃三淨肉沒有直接的殺業,那間接的殺業不算數嗎。間接的殺 ...

同意...精闢入理...
釋尊憐憫不能當成藉口....細數人間何其多眾....
如果你不知道你是誰,那就趕快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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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8:30:3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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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天使(八級)

獨孤九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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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21:12:50 |只看該作者
老奸巨猾 發表於 2015-5-25 18:30  
大大吉祥!

他們的矛盾多到不得了,卻可以像鬼打牆一樣的說""佛陀准許吃三淨肉""

版主吉祥....
所謂三淨肉依目前多數法師比丘所述的第一不自殺:不是自己親自動手所殺,若殺所得之肉不可食,若食則犯規,得罪無量。
第二不教他殺:自己想吃肉,知道自己不能親自殺,而教別人殺來給我吃,這也是犯規,得無量罪。
第三不聞殺:沒有自己親自殺,也沒有教他人殺來給我吃,但聽到隔壁有殺雞,雞叫之聲,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但是依我的淺見好像與佛本意相違....
三淨肉,依末學認知.應該是動物老死,病死.或因眾生爭奪競爭後所食餘渣殘肉...才是為三淨肉,釋尊憐憫比丘托缽不易,餐風露宿,實無食物續其性命.才開示三淨肉.但食其肉時應作如食己子想.末學認為是釋尊要佛弟子在非不得已而必須食三淨肉以續其性命時.也必須有此觀想眾生無始劫生死相續.若干前世可能為其自己眷屬.必須時時有警愓之心....
修法主要為渡己渡人超越煩惱達彼岸.而非爭論執著佛弟子是否能食肉.....當在宣說佛弟子可食肉時.這在出世間法上應已犯戒,當然末學不是法師...是否犯禁戒末學不敢遑論.
現世人間中,其實不太缺食物農作物技術也著實讓蔬果產量豐碩.食三淨肉應該也沒有理由了...末學全家茹素.但在外工作奔波遊走國際.茹素有時也是極為不便的.但是卻也不致於必須經常接觸葷腥.大多個把月只是偶有一二餐不得不碰而已....

點評

機動戰士  師兄您客氣了...大家互相加油勉勵,末法時代實修不易.  發表於 2015-5-25 22:32:45
老奸巨猾  師兄,您是有大善根大福報的,我感覺到了,大家都是修行人,而且,您還修得比我好!!阿彌陀佛!  發表於 2015-5-25 22:25:17
機動戰士  當然....確實有法師是這樣.末法時代.這種問題特別多.  發表於 2015-5-25 21:31:41
老奸巨猾  他們犯了一個毛病,我講過的,以權法反駁實法,以方便義反駁究竟義,所以才會這樣。  發表於 2015-5-25 21:23:10
如果你不知道你是誰,那就趕快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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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23:14:49 |只看該作者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我在前一主題已說過..拿提婆達多素食的典故.隱喻中國佛教的素食非法.實在有欠公平.也太不厚道.非佛子應有之言行.

現在又搞這個..

拿南傳之以古律法來評判北傳大乘法.就像左手拿石.砸自己的右手.笑死三萬六千外道..

該知佛教東傳以來.中印兩地民情風俗之不同.此素食主張乃古聖大德因應中土出家修行者之不便。而以彌勒等經為本而設立.爾後四眾弟子.代代傳承.才成為現代佛教特色之一.也成為東方諸多其他宗教之典範.紛紛跟進.

事實上就我所知.南傳佛教也有漸漸接受與跟進.

是素食主張本身並無對錯之問題.而是取決於素食者與葷食者的心態.若心術不正.管你是葷是素.地獄有你一份..

再貼一遍:

若要論中國素食因緣.應以《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為主題.才不至偏頗..原經文如下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CBETA 電子版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 No. 183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伽提國寂滅道場彌加女村自在天祠精舍。時有迦波利婆羅門子。名彌勒。軀體金色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放銀光明黃金校飾。如白銀山威光無量。來至佛所。爾時世尊。與千二百五十比丘經行林中。又有結髮梵志五百人等。遙見彌勒威儀庠序相好清淨。五體投地如銀山崩。成金花聚寶間廁。金花金臺七寶為果。於臺閣中有妙音聲。
而說偈言:

 我見牟尼尊  面貌常清淨 
 百福相奇特  世間無倫匹 
 煩惱垢永盡  智慧悉成滿 
 一向常歸命  身心無疲倦 
 故我以五體  欲得勝安樂 
 脫苦無所畏  敬禮釋迦文 

  時諸梵志見聞此事白佛言。世尊。如此童子威儀庠序光明無量。與佛無異。於何佛所初發道心受持誰經。唯願天尊。為我解說。

  佛告式乾梵志。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令汝歡喜。乃往過去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時。有世界名勝花敷。佛號彌勒。恒以慈心四無量法教化一切。彼佛說經名慈三昧光大悲海雲。若有聞者。即得超越百億萬劫生死之罪。必得成佛無有疑慮。時彼國中有大婆羅門。名一切智光明。聰慧多智廣博眾經。世間技藝六十四能無不綜練。聞佛出世說慈三昧光大悲海雲經。即以世間一切義論難詰彼佛。盡其辭辯而不能屈。即便信伏為佛弟子。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作是言。

  我今於佛法中。誦持大慈三昧光大悲海雲經。以此功德願於未來過算數劫。必得成佛而號彌勒。於是捨家即入深山。長髮為相修行梵行。八千歲中少欲無事乞食自活。誦持是經一心除亂。彼時世間有雨星現。國王婬荒彗星橫流。連雨不止洪水暴漲。仙人端坐不得乞食經歷七日。時彼林中有五百白兔。有一兔王。母子二獸見於仙人七日不食。而作是言。

  今此仙人為佛道故。不食多日命不云遠。法幢將崩法海將竭。我今當為無上大法令得久住不惜身命。即告諸兔。一切諸行皆悉無常。眾生愛身空生空死未曾為法。我今欲為一切眾生作大橋梁令法久住供養法師。爾時兔王即為群兔。而說偈言:

 若有畜生類  得聞諸佛名 
 永離三惡道  不生八難處 
 若聞法奉行  生處常值佛 
 信法無疑惑  歸依賢聖僧 
 隨順諸戒行  如是疾得佛 
 必至大涅槃  常受無上樂 

  爾時兔王說此偈已。告諸兔言。我今以身欲供養法。汝等宜當各各隨喜。所以者何。我從多劫喪身無數。三毒所使為鳥獸形。唐生唐死未曾為法。吾今欲為無上法故棄捨身命供養法師。時山樹神即積香薪以火然之。兔王母子。圍遶仙人足滿七匝白言。大師。我今為法供養尊者。仙人告言。汝是畜生。雖有慈心何緣能辦。兔白仙人。我自以身供養仁者。為法久住令諸眾生得饒益故。作此語已即語其子。汝可隨意求覓水草。繫心思惟正念三寶。爾時兔子聞母所說。跪白母言。如尊所說無上大法欲供養者。我亦願樂。作此語已。自投火中母隨後入。當於菩薩捨身之時天地大動。乃至色界及以諸天。皆雨天華持用供養。肉熟之後。時山樹神白仙人言。兔王母子為供養故投身火中。今肉已熟汝可食之。時彼仙人聞樹神語。悲不能言。以所誦經書置樹葉。

又說偈曰
 寧當然身破眼目  不忍行殺食眾生 
 諸佛所說慈悲經  彼經中說行慈者 
 寧破骨髓出頭腦  不忍噉肉食眾生 
 如佛所說食肉者  此人行慈不滿足 
 常受短命多病身  迷沒生死不成佛 

  時彼仙人說此偈已。因發誓言。願我世世不起殺想恒不噉肉。入白光明慈三昧。乃至成佛制斷肉戒。作此語已。自投火坑與兔併命。是時天地六種震動。天神力故樹放光明。金色晃曜照千國土。時彼國中諸人民等。見金色光從山樹出。尋光來至。既見仙人及以二兔死在火中。見所說偈并得佛經。持還上王。王聞此法傳告共宣。令聞此者皆發無上正真道心。

  佛告式乾。汝今當知。爾時白兔王者。今現我身釋迦文尼佛是。時兔兒者今羅睺羅是。時誦經仙人者。今此眾中婆羅門子彌勒菩薩摩訶薩是。我涅槃後五十六億萬歲。當於穰佉轉輪聖王國土華林園中金剛座處龍華菩提樹下。得成佛道。轉妙法輪。時五百群兔者。今摩訶迦葉等五百比丘是。時二百五十山樹神者。舍利弗目犍連等二百五十比丘是。時千國王。跋陀婆羅等千菩薩是。彼王國土諸人民等得聞經者。從我出世乃至樓至。於其中間受法弟子得道者是。

  佛告式乾。菩薩求法勤苦歷劫不惜身命。雖復從報受畜生身。常能為法不惜軀命。投於火坑以身供養。便得超越九百萬億劫生死之罪。於是得在恒河沙等無量諸佛先。先彌勒前得成佛道。汝等云何不勤為法。

  佛說是語時。式乾等五百梵志求佛出家。佛言善來。鬚髮自落即成沙門。佛為說法。豁然意解成阿羅漢。八萬諸天亦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時會大眾聞佛所說。各各稱讚菩薩所行。

  舍利弗白佛言。時彼仙人投火坑已為生何處。
  佛告舍利弗。時彼仙人投火坑已生於梵世。普為一切說大梵法。乃至成佛轉大梵輪。所說經典亦名慈三昧光大悲海雲。所制波羅提木叉。不行慈者名犯禁人。其食肉者犯於重禁。後身生處常飲熱銅。至彼仙人得作佛時。如彌勒菩薩下生經說。

  尊者阿難。聞佛所說即從坐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叉手長跪。而白佛言。世尊。彌勒成佛所說戒法。乃以慈心制不食肉。為犯重禁。甚奇甚特。時會大眾異口同音皆共稱讚。彼國眾生不食肉戒。願生彼國。世尊悉記當得往生。

  尊者阿難。復白佛言。當何名此經。云何受持之。佛告阿難。此法之要。名白兔王菩薩不惜身命為無上道。亦名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如是受持。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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