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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權威!!惡徒凌晨放火燒警備車
台中地檢署調閱縱火現場監視畫面發現,凌晨2時30分,穿白上衣的男子從地檢署公布欄中間低矮處,翻牆進入司法大廈廣場,該廣場停著6輛警備車,歹徒鎖定台中高分檢的中型警備車縱火,波及鄰旁的台中地方法院大型警備車,輪框也出現火紋痕跡,圍牆旁則遺留一個20公升裝的汽油桶,剩有少許汽油,研判歹徒針對台中地檢署。警方說,西區分駐所巡邏員警凌晨3時經過司法大廈,看見不明火勢後向消防隊報案,但現場未目擊可疑人物,消防隊員破窗後滅火,警方從現場跡證研判是縱火。
警方指出,這次6國合作掃蕩電信詐欺集團,中檢6月9日在台灣逮捕114名,聲請羈押48人;另在泰國、馬來西亞、印尼、柬埔寨及中國逮捕223人,分兩批包機遣返回台,其中首批122人羈押60人,第二批101人還在偵訊。據透露,這類電信詐欺集團原就在台中市發跡,逐步擴展到中國及東南亞地區,歹徒利用系統網路平台,在台灣遙控東南亞及中國詐欺集團運作,台中檢警扮演掃蕩主力。因焚車時機敏感,檢警懷疑是詐騙集團反撲的報復行為,已鎖定特定人士全力追緝;但檢方表示,昨晨一時許也有一般刑案嫌犯辦理交保作業,是否其中有人懷恨在心而縱火?檢警也列入調查。
法律評析
警備車為地檢署運送囚犯的車,係法院載運不特定嫌犯解押移送法院使用之公務車。遭人惡意放火,涉案者可能被依據刑法第173條,放火燒燬現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且公務車並非私人所有,而且警備車解押犯人不特定,故應適用刑法第173條,縱火犯人可被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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