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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法句譬喻【出曜經】27【觀品】第二十七.498〔猶若不觀苦〕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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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8 14:25: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大正藏 經藏 本緣部第二 第212經

【出曜經】卷第二十四


  姚秦涼州沙門竺佛念譯

【觀品】第二十七 (原觀品第二十八)


498〔猶若不觀苦〕

 猶若不觀苦  常當深自觀
 以解苦根源  是謂明妙觀 

猶若不觀苦者;
如彼學人。不見苦空。非身無我。亦不分別。
於諸行陰。便為墮落。自觀身中。污穢不淨。
從頭至足。無一可貪。我自我有。色自我色。
亦不分別。色之本末。
是故說曰:猶若不觀苦,常當深自觀也。

以解苦根源,是謂明妙觀者;
所解苦空無常。非身之義。身之為患。流溢萬病。
行人思惟。意不亂錯。深知病之根源。身寄於世。
四大合成。從無數劫以來。不睹大明。斯由癡惑。
所纏裹故。我今以脫。不造彼緣。
是故說曰:以解苦根源,是謂明妙觀也。


迴向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復以此功德 普迴向現世 已逝世父母 及累世父母
  怨親債主等 一切諸有情 重罪皆消滅 皆共成佛道

明融恭敬 編號題名 分段標點



迴向功德再迴向

  願以此功德 總皆迴向於
  11月9日22時 往生佛國之岳母大人 蕭簡碧玉
  與其怨親等 一切諸有情 重罪皆消滅 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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