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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13 00:43: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從生死說起

一、身心和合‧死生相續:要了解涅槃,最好從生死說起。若不明白生死,也就不會理解涅槃。因為涅槃是消散了,安樂了的意義,而消解的就是生死;生死是苦,所以超生死的是樂,這像光明是黑暗的反面一樣。那什麼是生死呢?例如人,從入母胎,出生,長大,由壯而老,末了是死:這就是生死的現象。生死有什麼問題呢?因為人並不是死了就完事的。佛法的根本信念,是:我們是有情識的有情體,生了會死,而死了並不等於沒有,死了還是要生的。現在這一生,也是從過去的死而來的。無始以來,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一直在如此的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中。像太陽從東方升起,向西方沒落,落而又起,起而又落一樣。本來,凡是宗教,都有來生的信仰,信仰死了還有。如死了就沒有的話,就根本不成其為宗教。如天主、耶穌教等,說人死了,不是生天國,就是落地獄。可是他們只說未來有,不說過去有。佛法則從死後有生,了解到生前有死,一直是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這樣的死生相續,死生就成為問題了。好像一個國家,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亂極則治,治而復亂。有史以來,一直是這樣,永久這樣下去,真是太無意義,應該有永久的治平,一治永治而不再紛亂才好。這樣,我國就有大同的思想。我們每一個有情,也是這樣。生在這個世間,為了物質的佔有,享受,常常是求之不得。人與人在一起,有種種恩怨,是是非非,也引起苦痛。身體會生病,會衰老,最後是死。人在這從生而死的過程中,種種痛苦,沒法解免得了。如死了就什麼沒有的話,倒也罷了,可是事實並不如此,此生死了,死了又生。而且,有時生到天國,好像快樂些,不久又墮落下來,還到人間,或者墮落到地獄、餓鬼、畜生去。這樣的升了又墮,墮了又升,叫你無可奈何的,一生又一生的受苦下去,簡直沒個了局。這真成為大問題了!

人在世間,或是有錢的,有權勢的,有著作的,有發明的,受到人的恭敬,尊重,過著良好的生活。在這得意時,滿以為人生是頂理想的。可是時間過去,富的變貧了,權力喪失了,言論成為陳腐,發明又有新的來代替了。自以為滿意的人生,成為幻滅,陷於空虛的痛苦中。在這樣的生死延續過程中,就發生一種要求,要得到永遠的自由,永恆的安樂。這與要求天下大同,永久太平一樣。

人是多數怕死的,其實死有什麼可怕?怕的是死了又生,生了還是苦,或者更苦,才是無可奈何的事。宗教都有此同一心境,唯有儒者,對此不加重視,所以沒有引起生死問題(儒者是不成為宗教的)。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對於死後,就這樣的不了了之。佛教深刻的注意到此,那怎樣去解決呢?要從人生是苦認識起。應該知道,病痛是苦,健康也一樣是苦。事業失敗時是苦,富貴在手時,也一樣是苦。不但人間是苦,地獄是苦,就是神教徒仰望的天國,也還是苦。因為生天還會墮落人間及地獄,沒有解除了墮落的可能性。如國家治平了,隨時會成為變亂,因為變亂的可能性,始終未曾解決。健康還會衰老,富貴會成為貧賤。人生的本質,是含有苦痛因素的,不能保持永恆的。所以生死的延續過程,始終是苦苦樂樂,哭哭笑笑。這個身心和合,死生相續的自己,就是真正的苦惱。

一般宗教,多數把人分為肉體與靈魂。以為人死了,肉體壞了,而靈魂是永恆的,還是那樣的,或者生到天上。不但多數的神教這樣說,甚至佛教的通俗說,也有類同此說的。一般的靈魂,印度有一特殊術語,叫做「我」。認為這本來是自由的,安樂的,不知怎的(當然各有各的解說),成為世間的苦痛有情,像囚在監牢裡似的。能脫出這苦難的塵世,就回復自在與安樂,這都是外道的想法。但一般都作此想:若沒有我,誰在生死輪迴受苦呢?又是誰了生死呢?但佛法不作此說,不承認有此常恆安樂的自我。反認為這種自我的執見,自我的愛染,正是生死苦惱的根源。「無我」,這是佛法異於一切宗教的特色。神教的幻想產物──我,靈,經科學考驗,解剖分析,都是無法得到的。所以佛但說身心和合,和合的相續的身心,經佛的智慧觀察起來,不是別的,只是五蘊,或說六界,或說六處。總之,無非身心的綜合活動,形成個體的假我而已。因此,佛法不像外道那樣,宣說真我、常我,而說:「但見於法,不見於我」。結胎出生,只是身心綜合活動的開始。到死了,舊的組合解體,又有新的組合自體活動開始。前生與後世的死生相續,即是身心的和合活動。

二、報由業感‧業從惑起:這是佛教一切學派所公認的事理。眾生在從生到死的一生中,在家庭,在社會,為國家,做的事,說的話,真是不計其數。這些身體的活動,語言的表達,都由善性惡性的內心所推動,都會留下一種或善或惡的力量,叫做業,深深的在我們自己的身心中保存著,深切的影響自己,決定自己。這是大家可以體驗到的,如前天做了一件好事,一想起來,就會身心愉快。事情雖已過去,影響仍然存在。作了惡事,也是一樣。他會內心痛苦,好像大石壓在心頭,坐臥不寧。甚至不經意所作的,雖然力量極微,也會留存力量。如故意而作的,則成善業惡業,影響力更大。惡業,現生能障礙我們向善,如加入了黑社會,就會受他控制,不容易離開他,走上自新的路。這種惡力量,一直支配自己,死了會受到惡業所感的惡果。善業,現生能抗拒惡力量,引發我們向善,將來會因善行而得樂果。行善有善、樂的結果,作惡有惡、苦的結果,這是一定的。平常人都勸人行善止惡,但為什麼要行善呢?一般人總是以為:做好事或壞事,是會影響家庭,社會,國家的。這當然是對的,但影響最深切的,還是我們自己。如人類,有聰明也有愚癡;有強健也有病弱;對人有有緣或無緣;做事有順利或乖逆。人生千差萬別的遭遇,都由於過去的(或是今生以前所作的)業力所感,所以說「報由業感」。這個問題,只有佛才能徹底的說明他,解決他,神教者是無能說明的。有人拉了一個生來就瞎了眼的人,來到耶穌的面前,問:「為什麼這個人生下來就是瞎子呢?是誰的罪呀?他也是從上帝那裡來的,為什麼別人的眼睛明亮,而上帝卻使他瞎眼呢」?這個問題,在神教中,原是不可能解答的。好在耶穌也還聰明,他說:「這不過上帝要在他身上,表現他的大能及權威罷了」!他隨手摸了瞎眼一下,眼睛便明亮了。當時,好多人讚美神,相信神的權威。其實,這一問題,根本不曾解決。現在世界上,千千萬萬生來就瞎了眼的,到底為了什麼?也是為了顯現上帝的權威嗎?假使這千千萬萬的生盲,死了也還沒有得到醫治,而是上帝的意思,那上帝是最極殘酷的暴君了。像這些,唯有佛法的「報由業感」,才能解答問題。換句話說:一生一生所感受的,都從前生的善惡業力所招感。今生作了善惡業,又會感來生的苦樂果。依著業力的影響,眾生便無休止的,一生又一生,受著不同的果報。自作自受,無關於神的賞罰?

生死果報,既由業力而來,那麼想解了生死,大家也許以為:把業力取消了就得。可是,業是不能取消(可以減少他的影響力)的,也是不必取消的。佛說:業從惑起,所以斷除了惑,生死就解脫了。什麼是惑?惑是煩惱的別名,就是內心種種不正當的,不清淨的分子。有人以為:作惡業,從貪,瞋,癡,慢等煩惱所引發,可以說業從惑──煩惱而起。我們整天為國家,為民眾服務,這些善業,那裡也從煩惱起呢?不知道,這還是離不了煩惱。煩惱的根本,是(人無我愚)「我見」。作善作惡,一般人都是為我而作:為我的生活;為我的財富,健康;為我的名譽,權力;為我的家;為我的民族,國家:一切都以我為前提,以我為中心。如不是為了我的,就不感興趣了。所以不但作惡事,是由煩惱所引起;即使作善事,也還是離不了煩惱。從煩惱而來的善事業,是不徹底的,可以變質的,可以演變而成為惡的。例如辦慈善事業,當然是善的。可是為了「我的」,見到別人辦的同一慈善事業,就會競爭,甚至有意無意的破壞他。好的事情,要由我來做,別人做,就不表同情,或者破壞他。這樣,好的事情,由於有「我見」在作祟,不是偏執自己的意見,就是偏重自己的利益,結果變壞了。為了我的家,我的國,我的教,處處從我出發,不能說沒有一些好的,但是與煩惱雜染相應,有時會演變得害盡世人,如西方神教徒的宗教戰爭之類。所以,一般人的活動,善的惡的,都不離「自我」的推動力,都是不離煩惱。這樣,善的感樂果,惡的就感苦果。在身心的動作時,一切都為著我,一切都拉來攝屬於我,最好聽我的意見,受我的支配──這就是「我見」的表現。我的意義是「主宰」:主是一切由我作主,宰是一切由我支配。我,便是生死的根源,罪惡的根源。我見,像一種凝聚的力量,使一切人,事,社會,國家,都無不通過我見,而構成關係,而集合於一(有集合,就有分散,有我也就有人了)。有此我見,形成一種向心力,起著凝聚集合作用。每一眾生的身心,不論人或動物,為什麼會成為一個個的個體呢?就是因為有了我見,所作的善業或惡業,受我見的影響,攝引,凝聚,招感為有異於其他的個體。如青年男女,結合為一個家庭。後來意見不和,鬧翻了,便離婚。可是,一遇到因緣,又結合組織新的家庭。為什麼離了又合?這由於自身的要求,為了自我而吸引對方的集合力。眾生的個體也如此:老了,死了,身心組合破壞了。但由於我(見與愛)的欲求,引發以我見為本的善惡業力,又感得一新的身心組合,新的個體。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的永遠延續下去。假使沒有這我見的集合力,就能解脫這生死不斷的現象。阿羅漢,佛,是已經了脫生死的。但他們在生時,與常人一樣,說話,做事,有種種的活動。他們的行業是善的(佛是純善的),但他們的善行,並不會成為招感生死的業力。為什麼呢?因為聖者不像我們以「我見」為中心,會集成一個個體,一個破壞了,又要求個體的延續。聖者的我見,已經破除了,通達無我,所以一了百了,從此了脫生死。一切人在現實的身心世界中,永遠是顛倒的,都有自我永恆的要求(無常計常,無我執我),好像自己是不會死的。等到死到頭來,還要求延續,求未來的存在(這叫「後有愛」),所以死了,便依善惡業力去感果。如善業有力的,此後感得好果;惡業力強的,就感苦果。所以,未能了生死的,還是多作善業,比較妥當。總之,死生由業,業由煩惱,煩惱的根本是我見。我見不破,生死問題永遠不能解決。(印順導師/學佛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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