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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罵人狗官 算公然侮辱
2016-05-22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替生病的子女申請在家自學未通過,帶孩子出國期間被通報中輟,緊急返台希望補救,承辦人卻說依法行政、不配合就隔離三個小孩並每日罰款;他氣得發電子郵件給市府教育局承辦人、市長、校長等八人,提到「狗屎官、賤狗官」,被承辦人控告公然侮辱。
一審認為收到信的都是特定人,未達共見共聞之犯罪構成要件,判無罪;二審認為,發信給八個人就達共見共聞程度,但帶小孩出國卻被提報中輟,一般人也難以忍受,陳罵人並非無理由,值得寬恕,處罰金三百元都嫌過重,判決免刑。陳仍不服,提再審,遭駁回確定。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陳姓男子帶小孩出國時被提報中輟,迫使臨時緊急回國,致長久對承辦人累積之不滿之情緒頓時爆發,一時氣憤難耐,而傳送帶有惡言惡語之電子郵件;在此情狀下要求當事人以智慧、淡定方式化解突然承受小孩被通報中輟、家中父母、子女生病嚴重,又可能面臨行政處分等內外交迫之壓力,顯然過苛。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71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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