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73|回覆: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如何聲請民事保護令(家庭暴力保護令)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7-9 12:51: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如何聲請民事保護令(家庭暴力保護令)

一、何謂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簡稱家暴法)第2條規定,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其中,所謂的「家庭成員」包括有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以及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養子女)或直系姻親(婆媳)、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皆包括在內。(家暴法第3條)

因此,縱然「已離婚」或是「同居男女朋友」間的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仍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適用。

二、家暴保護令的種類

民事保護令(以下簡稱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一)通常保護令:原則上是由被害人聲請,須經過法院審理之後下裁定(即須言詞辯論),期限為一年以內,但可再聲請延長一年以內,並以一次為限。是三種保護令中時效最長者。(家暴法第15條)

(二)暫時保護令:原則上亦是由被人聲請,是法院為保護被害人,於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所核發的暫時性保護令,故得不經審理程序(得直接依驗傷單等書面資料下裁定)。期限為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家暴法第16條)

(三)緊急保護令:是指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被害人所聲請之保護令,且於夜間或休息日亦可;故亦得不經審理程序、期限亦以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家暴法第16條)

三、如何聲請保護令

(一)聲請權人:
1.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原則上由被害人聲請,但若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2.緊急保護令:僅得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被害人所聲請之。

(二)何處聲請:
1.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由被害人聲請,故須於上班時間向被害人之住居所、相對人(加害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管轄法院提出。
2.緊急保護令:被害人得於家庭暴力發生時,向警察單位報案,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被害人所聲請,且於夜間或休息日亦可為之。

(三)特殊情況
1.暫時保護令聲請時,被害人亦得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代為轉呈法院保護令聲請狀。
2.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家暴法第16條)(亦即只要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並經法院准許核發後,法院將會另訂期日審理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被害人不須另為聲請)


資料來源: http://www.lawtw.com/index.php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偷得浮生半日閒,持竿垂釣樂逍遙,遠離俗世避紅塵,淡泊名利心自在!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6-7-9 17:56:37 |只看該作者
有關對於家暴行為發生後,保護令之聲請程序不贅述。
但是,如果有發生家暴之情事者,被害人無論您是否要到派出所或縣市警察局報案,
建議您如果遭受不法之侵害,而造成体傷等情事,一定要先至醫療診所就醫後,開具診斷證明書〈驗傷單〉以茲佐證。
嗣診療完畢後,您再決定是否要提出告訴,或是聲請保護令。
只要您持有驗傷單,嗣後如果要提出告訴〈六個月以內〉或訴請離婚,這些傷害事實就是最好的證據,對於檢察官或法官在審理您的案件時,會有利於告訴人。
偷得浮生半日閒,持竿垂釣樂逍遙,遠離俗世避紅塵,淡泊名利心自在!
頭像被屏蔽

禁止訪問

狀態︰ 離線
3
發表於 2016-7-9 19:27:52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11-6 23:1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