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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重生
人第一次出生,得著肉身的生命。
人從基督得著神的生命,就是第二次出生,聖經稱此為「重生」:
『神…籍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得前書一3)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三3)
一隻豬若要屬於羊的國度,活出羊的生活,不能靠教育、改良、規律,他必須有羊的生命。
照樣人要屬於神的國度,活出神聖生活,也不能靠教育、改良、規律,他必須接受神的生命!
『重生』這兩個字,是非常有意思的。『生』就是生孩子的『生』,『重』就是再一次的意思。所以『重生』就是再生一次。
尼哥底母是一個修行的人。他以為他這個人不夠好。他來請主耶穌教導他如何修行,使他能作一個夠好的人,能作一個人上人。但是主耶穌給他看見,他所需要的,不是外面的教導,乃是裡面的重生,乃是裡面的再生一次。
從幼年的時候,父母就告訴你說,不可說謊。以後師長也告訴你說,不可說謊。但是到了時候,你就說謊了。你的說謊,不是教的,不是學的,乃是你生命的特性,你生命的本能。
許多的罪惡,你都能犯。但你從來沒有入過犯罪的學校。有誰是讀過犯罪的學校,然後才會犯罪的?不要說不必讀犯罪的大學,就是連犯罪的小學也不必讀,人就會犯罪了。犯罪是人裡面生命的特性,是人裡面生命的本能。
並且一種生命,只能明白牠所屬的那一界的事。猴子不能明白人界的事,因為猴子沒有人的生命。…你不能教導一隻猴子明白人界的事。你若要猴子明白人界的事,你就必須先使猴子有人的生命。
同樣的,我們人只憑著我們人自己的生命,也是不能明白神國的事。我們不能教導一個沒有神生命的人明白神國的事。一個人,不管他的學問有多大,他的知識多高,如果他沒有神的生命,你無論怎樣教導他,他也不會明白神國的事。只有神的生命,才能明白神國的事。
尼哥底母雖然懂得重生的字義,但不懂重生的意義。他以為重生的字義既是再生一次,就重生必是再進到母腹生出來。哪知重生雖是再生一次,卻不是再進母腹生出來。再進母腹生出來,仍是『肉身』,仍是人的生命。
也許尼哥底母以為人老了,就變壞了,就變得老奸巨猾了;若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就會返老還童,就會變成一個新生的人。哪知就是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還是肉身;壞的生命,老奸巨猾的種子,還是在他裡面,再過六十年,還是會變壞,還是會變老奸巨猾。
重生不是再進母腹生出來,乃是再『從聖靈生』。從聖靈生的,就是靈,就是神的生命。所以重生就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重生就是神的靈進到人的裡面,將神的生命放在人的裡面。這個生命是屬靈的,是人的眼睛看不見,人的手摸不著的,卻是人所能感覺得到的。所以主耶穌說,這個從聖靈生的生命像風一樣。
尼哥底母知道了重生乃是從聖靈生之後,就問主耶穌說,『怎能有這事呢?』他的意思就是問說,怎樣就能重生?怎樣就能得著神的生命?
神是個靈。我們若用頭腦這個器官,和思想的方法,去想神,就永不會接觸著神,而得著神的生命。也許你越想,就越覺得沒有神;越想,就越覺得神的生命是渺茫的,神既是一個靈,神的生命又是屬靈的,就人要接觸祂,要得著祂的生命,人就必須用靈這個器官,和相信求告的方法才可以。你若肯照著你靈中的感覺,來向神認罪,來求告主耶穌,而用你的靈來相信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你就必定在你的靈裡接觸神,而得著神的生命。神的生命一進到你的裡面,你就得著了重生。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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