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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社會組織
親屬組織
卑南社的親屬組織有兩級姓氏群單位,第一級即部落內的氏族組織(samawwan)「氏族有共同祖家(karumahan,或稱祖廟),共戴親族領袖──頭目(ayawan),共建會所(parakoan)」;第二級再由氏族分為若干個以一個宗家為中心的宗族(sayamunan,或稱世系群),宗族之下則是家族(sarumaenan)。相對之下,知本社沒有氏族這一級親屬組織單位,只有宗族和家族。知本也是多個成人會所,分別屬於三個「亞部落」各自的領導宗家,但是有關「祖家」的祭祀,並不像南王那樣層級分明,三個領袖宗族和由此繁衍出來的小宗族之間的關係也是混淆的。整個卑南族的原始繼嗣法則是母系,只是後來因為受到漢族父系繼嗣以及排灣與魯凱兩族並系承嗣的影響而削弱了。不過由於強調「母系」的共通性,知本與南王之間的差異的意義也就被忽略了。
關於「祖家」,移川子之藏、宮本延人和馬淵東一在他們整理卑南族各聚落傳說口碑的研究中,提到卑南族的一各重要的社會文化特徵就是kauamahan(祖家),每個社都有這樣的祭祀場所。Kauamahan一詞曾被翻譯為「靈屋、祭場、祖屋、祖家」等不同的名詞。由這些譯詞來看,每個作者譯法不一,而且也有不同的意見。例如,喬健就認為kauamahan應該譯作「祖家」較為妥當,因為它真正的意義是「本來的家」或「真正的家」或「舊家」。由於卑南族以往多行從妻居,這個「本家」往往也就是指女方親屬團體的本家。
移川子之藏等人也進一步對於「祖家」的歸屬作了說明,他們認為卑南族有明顯的母系傾向,同樣的「祖家」的歸屬也是同樣基於母系,不過當女兒和母親同屬一個祖家時,兒子卻同時歸屬父母雙方的祖家:與狩獵、戰爭有關的祭祀和祝禱是在父方,與農耕關係的祭祀則是在母方的祖家舉行。可是到了孫輩,關於狩獵的祭儀是歸屬於祖母的祖家,與祖父的祖家是沒有關係的。換句話說,兒子與父方的祖家只有一個世代的關係。
男性的年齡階級制度與會所
卑南族的男性年齡組織與部落會所是政治組織的基礎。男子年齡階級制度,貫穿了生產、祭祀、軍事等各種活動,發揮積極的社會職能與效益。年齡階級制度以長幼和職責為原則,把男子的一生劃分為幾個階段,每進入一個階段就必須對社會盡應有的職責與義務。年齡級足以表明了男子在整個部落社會中的地位,並非是以財富多寡做為標準。對於要進入組織的少年人,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且要有一段很長的時間與婦女隔絕,接受各種儀式的學習和身體的鍛鍊。
卑南族的年齡階級組織最重要的就是「會所制度」。會所是整個部落公共事務的推動中心,為男子年齡階級的訓練、教育場所,也是軍事組織中心和部落財產單位,嚴禁女性進入。分布在台東縱谷以南的卑南族,因人口數少,加上周圍部落的威脅,因而發展出魔鬼訓練式的制度,磨練出一個個勇敢的卑南武士。
卑南族的會所分為「青年會所」(palakuwan)與「少年會所」(takuban),將青年與少年分開訓練。卑南族的男孩子到了12、13歲,就要離開父母到「少年會所」接受嚴格的體能及知識訓練;之後還要進入「青年會所」,接受恐怖的叢林戰鬥訓練,一直到結婚為止。在會所內,長幼順序劃分明顯,嚴禁越級,也忌兄弟同屬同一個年齡級。
「猴祭」與「大獵祭」是卑南族最重要的祭典,與族群社會組織亦密不可分。男孩子在12歲時必須要先通過「猴祭」的考驗之後才可以進入少年會所,接受年長族人的訓練;經過6、7年的體能與精神意志的嚴格訓練,進入「青年會所」,成為部落的中堅份子,成為「Miyabetan」;最後在每年舉行的大獵祭後,再晉級為「Bangsaran」,成為真正的人。總之,男子一生的成長有三個重要的過程:
1.約在12、13歲時,進入少年會所,參加及體的生活;接受擊臀、跑步、摔角、膽量和刺猴的嚴格訓練。
2.到了17、18歲時,升入青年會所,任派服役級,參加各類成年活動和祭儀。擔任服侍長老、雜役、傳令等工作。
成年儀式(約20歲),在大獵祭時舉行。凡通過考驗獲此殊榮的青年,才可以成為卑南族真正的Bangsaran。
部落領袖
(一)政治與軍事領袖─Ayawan
卑南族每個部落都是獨立自主的政治單位,每一個部落都有屬於自己的Ayawan,其為部落內負責政治、軍事、司法與祭典的領導者,指揮命令其狩獵、出草、農耕、司法、祭典等相關事宜。由部落裡領導能力強的人來擔任,頭目之下有kadawadaeayan 及ematip 兩幹部。前者為社中長老,其智勇出眾且通曉古事典例,擔任軍事、司法、祭典及其他事項之顧問,顧問為終身職且其的選任是由頭目、長老協議,從長老中之耆老選出才能德望出眾者。後者ematip可說是跟隨頭目的秘書,聽從頭目指揮處理庶務,秘書之職則由頭目與顧問協議,由經常在會議中提出意見的長老中選任。
(二)農耕祭儀領袖-Rahan
部落的祭司管理與戰爭和出獵有關祭祀的主事者其地位崇高,並且負責豐年祭有關的各種農耕祭祀等。祭司rahan一職在頭目產生並掌管部落軍政要務之後,便轉而純負責主持部落性的重要祭儀活動,由於各部落的祭祀幾乎是圍繞農事而安排,因此,祭司的責任在於掌握與引導部落的耕耘、播種、間苗、除草、收割等生產活動的正常開展。祭司熟知曆法、氣象和歷史,深諳歌訣咒和舞蹈,被認為是部落中博學多才、溝通人神的智者。通常主祭與頭目會同時存在於一個部落之中,但有的部落最後只有ayawan一職,既是部落行政的領導同時也主持部落祭祀。而rahan一職並不一定父傳子,通常前一任rahan還在世時,就從同一個家系成員中挑選出一位繼任者,加以訓練。
(三)人神溝通者─巫師
巫師在原住民傳統社會非常普遍同時地位崇高,凡是有疾病、禍崇、遺物……等等,或決疑訟斷,族人都會請巫師念咒、作法術。界於人與神靈之間的有巫醫和祭司,巫醫為人驅鬼治病,祭司則是祭祀神靈為主。另外,也主持有關個人生命禮俗的各種祭祀,及家庭對祖先的各種祭祀。
會議組織
卑南族的社會組織及制度很完整,部落構成的基層組織是母系氏族及宗族,部落領導系統則是各母系氏族或宗族的宗家,部落頭目由大宗家的長子擔任,社群內的公共事務的推行都要經過會議。
(一)部落會議
為全部落長老為主體的會議,大都在會所內舉行,凡關於戰爭、集體出獵都要舉行部落會議;但祭祀與農耕問題,在大頭目家舉行,由女性家長參加討論、決定。
(二)會所會議
關於戰爭、防衛、青年訓練、漁獵等集體性之事務,先由部落會議開會決定之後,各會所再招開會議,討論如何付諸實行。
(三)亞部落會議
為卑南族所特有的會議組織,關於農事祭儀、犯罪、道路修築等問題,皆分為南北兩個部落各別舉行。
(四)宗族會議
凡是親族內部的問題,例如婚姻、財產繼承、族人子弟犯罪等,都可在宗族會議上解決。
參考資料:
‧《台灣的原住民:卑南族》 ,田哲益著,台北:臺源,2002。
‧臺灣原住民數位博物館
來源:臺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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