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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跟隨古蘭經學習完美的禮儀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演蝦是裝瞎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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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5 00:51:3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跟隨古蘭經學習完美的禮儀

本性使然,人類總是希望能夠建立一個基於道德與禮儀,和諧、穩定、安全、幸福、自由的社會。

對於穆斯林而言,我們堅信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是真主賜予我們的榜樣,正如古蘭經對穆聖(願主福安之)的描述:

“只因為從真主發出的慈恩,你溫和地對待他們;假若你是粗暴的,是殘酷的,那末,他們必定離你而分散;故你當恕饒他們,當為他們向主求饒,當與他們商議公事;你既決計行事,就當信託真主。真主的確喜愛信託他的人。”【古蘭 3:159】

在這裡,我們與您分享古蘭經中有關道德與禮儀的若干經文。

遠離妄語——【22:30】

遠離猜疑——【49:12】

不要狂喜——【28:76】

不要互相嘲笑——【49:11】

不要揮霍——【17:26】

款待那些安貧樂道的貧人和(謙恭乞求的)貧人——【22:36】

不要互相偵探,不要互相背談——【49:12】

信守自己的誓言——【5:89】

不要行賄,不要受賄——【27:36】

遵守盟約——【9:4】

抑制怒火、寬恕他人——【3:134】

不要道聼塗説,無知而妄言——【24:15】

善意地猜想他人,切忌歹猜——【24:12】

善待賓客——【51:24-27】

不要傷害穆斯林兄弟姐妹——【33:58】

孝敬父母——【17:23】

遠離謬論,避免空談——【23:3】

不要互相誹謗——【49:11】

謙卑行走——【25:63】

以最優美的品行去對付惡劣的品行——【41:34】

言行一致,以身作則——【62:2】

尊重自己所受的信託和自己所締的盟約——【23:8】

不要辱駡他人崇拜的神靈或偶像,以免他們因過份和無知而辱駡真主——【6:108】

誠信經營,不要缺斤短兩,欺騙顧客——【6:152】

不要侵蝕公物,貪贓枉法——【3:162】

不要鑽牛角尖,不要深陷於隱秘的跡象無法自拔——【5:101】

既不揮霍,又不吝嗇——【25:67】

不要彼此侮辱,喊人綽號——【49:11】

不要自稱清白,真主全知誰才是敬畏者——【53:32】

講善言,縱然是愚人、惡人,也不要出口成髒——【25:63】

不要因為幫助他人就渴求甚至索取回報——【76:9】

在公共場合,儘量給他人留點位置,讓每個人都要立足之地——【58:11】

求同存異,接受講和,毋須終身為敵——【8:61】

收到祝詞時,以更好的祝詞回敬對方——【4:86】

不要為沽名而施捨財產——【2:264】

秉公調停,主持公道——【49:9】

舉止雍容,言語溫文——【31:19】

不要因為仇恨而不義——【6:108】

不要一味地向他人索取——【2:273】

得到主人允許,方可進入他的家,應向主人祝安——【24:27】

維護正義與公道,即便真相不利於我們自身或父母至親——【4:135】

講話要溫和,縱然是對仇敵——【20:44】

不要嘲笑他人貌似微小的付出——【9:79】

幫助爭吵的夫妻和解——【4:128】

切勿迫害他人,迫害比殺戮更為殘酷——【2:217】

憑智慧和善言而勸人遵循主道,以最優秀的態度與人辯論——【16:125】

容忍他人,寬恕他人——【16:126】

若無確鑿證據,切勿指控他人——【24:4】

不要妄言他人沒有信仰或偽信——【4:94】

進入他人房間前務必得到允許——【24:59】

以最優美的品行去對付惡劣的品行。仇敵,亦可成為摯友。——【41:34】

不要以欺騙的手段侵吞他人財產,尤其是弱勢群體——【4:29】

不要為藐視眾人而轉臉,不要洋洋得意地在大地上行走——【31:18】

應當恕饒,應當原諒,從而求得真主的寬恕——【24:22】

不要與他人密談任何有關罪惡的事物,應當密談的,只有正義和敬畏——【58:9】

勸人行善的同時,自己也要行善——【2:44】

在老師面前,要永葆耐心,要謹尊教誨——【18:67-69】

不要怠慢或敷衍向你求助的人——【80:10】

幫助他人,如若不能,溫柔待之——【17:28】

善待弱者,善待地位、權勢不如你的人——【3:159】

不要輕信謠言——【49:6】

力所能及地施捨——【24:22】

切勿私闖民宅——【24:27-28】

不要與那些嘲弄伊斯蘭信仰的人交友——【4:140】

杜絕謊言、讒言與謠言——【24:16】

珍惜婚姻,倘若婚姻出現問題,嘗試善意挽留,切勿傷害妻子——【2:231】

膚色、語言等異同都是真主造化的跡象,誰也不比誰優越——【49:13】

不得強佔婦女、壓迫婦女,不得強行、毫無緣由地收回她們的聘儀,應當善待婦女——【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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