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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繪商品或服務「不像」可以退嗎?(解說:韓忞璁律師)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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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3-5 08:37: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繪商品或服務「不像」可以退嗎?(解說:韓忞璁律師)

有一位林先生購買了一個LINE兔造型的蛋糕,讓姪女帶去幼兒園慶生,本來想讓小朋友開心,沒想到一打開反而被問,到底是甚麼圖案?讓林先生很傻眼,跟店家反映,廣告跟實品差太大,而當事店家也願意八折退費,不過消保官說這樣的案件,涉及到廣告不實,民眾甚至可以要求全額退費,也提醒業者,販售卡通造型蛋糕,可能會有侵權問題。

詢問當事店家,承認蛋糕造型「確實不完美」,願意讓消費者帶發票來退8折,但其實蛋糕圖案差很大,其他店家也發生過,就有網友底下留言PO出圖片,說這個Elsa造型的蛋糕,竟然變成人猿,還有民眾訂做皮卡丘蛋糕,收到實體也是差很大,也有情侶想在蛋糕上放兩人頭像,男友竟然變禿頭,笑說還以為是自己給成爸爸的照片。消保官:「依民法瑕疵擔保的規定,可以跟業者要求說減少價金,或者是你們再給我做一個沒有問題的,或是解除契約退還這款項,或損害賠償這都可以請求。」

消保官說廣告不實,民眾可要求店家全額退費,如果業者是用卡通圖案做成蛋糕,也要注意侵權問題,如果做得不夠像,自然可以規避版權,但業者既然貼出廣告圖,消費者就有一定期望,做得像或不像,業者都遊走在法律邊緣。[TVBS新聞記者 周祐萱 王皓慈]

一、 自己親手繪製卡通造型蛋糕可以賣嗎

(一)著作權法的部分:

卡通造型,如果有原創性,且在著作權保護期間,即係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如果要「重製」、「改作」、「散布」該等著作,建議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否則就有可能會侵害著作權人的著作權,而可能需要負擔民事、刑事的責任。

(二)商標法的部分:

手繪造型如果是已經註冊的商標,建議要事先取得商標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否則就有可能會侵害商標權人的商標權,而可能需要負擔民事、刑事的責任。

二、 如果向網路賣家訂購客製化照片蛋糕不像,可以怎麼做呢

(一) 七天猶豫期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二) 但不適用的例外狀況 ﹙法律上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

◇ 首先,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2項、第3項的規定: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 接著,行政院於104年12月31日發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的規定:

「本法(指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最後,如網路賣家依消費者提供的相片製作的蛋糕,

☛ 一屬於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的商品,

☛ 二屬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若網路賣家已「事先告知」消費者,消費者可能就「無法退貨或者是解除契約」。

◆ 蛋糕跟我提供的照片落差太多,難道就只能自認倒楣 ?

不過,要提醒的是,此時消費者雖然不能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解除契約,但消費者仍然可以主張「民法」上有關出賣人「物之瑕疵擔保」的責任,而向賣家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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